好大仇口!OL每天裝水回家喝 前老闆控盜竊索賠水費 判決出爐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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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大仇口?台灣有補習社女職員上班時會帶膠水樽裝水回家喝,結果她遭老闆解僱後,竟然被追討「水費」及控告盜竊罪,指控每天帶5個600毫升的水樽裝水回家,索償2.49萬台幣(約6300港元)。不過,檢方據閉路電視及各人口供,認為老闆一直默許她裝水,法官也採納說法,兩人在勞資糾紛和解後老闆才秋後算帳,判他敗訴,老闆不服再上訴,結果再敗訴兼全案定讞。網民笑言雖然女職員是貪小便宜,但「這老闆真黑心」。

女職員一度和老闆發生勞資糾紛,後來老闆指控她今天帶空水樽裝水回家喝。(示意圖/Getty Images)

台媒報道,高雄有宗補習社老闆追已離職員工「水費」的案件,引起熱議。案情指,27歲的蔡姓女子2019年在高雄1間補習社工作,後來認為被不當解僱,因勞資糾紛、薪資及退休金提撥問題鬧上法庭。楊姓老闆事後再入稟,認為蔡女任職期間每天都會帶5個600毫升的空水瓶上班,用公司飲水機裝水回家喝,侵害其財產權,控告蔡女刑事竊盜罪,另外再進行民事索償。

民事索償部份,老闆計算她每天自備5個600毫升的膠水樽裝水回家喝,扣除假期她合共上班249天,以每樽水當地市價約20元(約5港元)計算,她上班裝水走可獲利約2.49萬台幣(約6300港元)。

執法人員調查時,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及同事口供,確認蔡女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間,的確有裝水回家。然而,蔡女供稱自己每次裝水都有經主管同意,且每周只是裝1至2次,每次裝2到3瓶,並未有天天裝6瓶。若公司禁止員工裝水,可設告示阻止,但一直無人制止。檢方採納蔡女證言,判斷她竊盜罪的嫌疑不足,不作起訴。

老闆指控她每天帶空水樽裝水回家喝的行為是侵害其財產權。(示意圖/Getty Images)

一審在高雄簡易法庭進行,法庭認為蔡女帶水樽裝水回家喝的行為全個補習社都知道,而且楊男也在飲水機上方裝了閉路電視,但在職時未曾制止過。雙方之前有勞資糾紛,已完成調解,更註明僱傭關係期間權益其餘請求拋棄,楊男要求索償並無道理,楊女被資遣(解僱)前,補習社也沒有阻止她裝水的措施,民事索債方面,法官認為裝水喝無侵害到補習社任何權益,判他敗訴。

老闆事後不服上訴到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原審無問題,老闆有默許蔡女裝水,只是雙方有勞資糾紛下才秋後算帳,再判他敗訴,全案定讞。

網民認為女事主的確是貪小便宜,「每天裝這麼多水回家真的有問題」,但不少人揶揄他「黑心」、「好無聊」,「可憐,就像跟女友分手後要回禮物一樣丟臉」,結果他現在要不到錢,「敗訴還要付庭費」。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