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潘小文」再告潘焯鴻 指有欠款未還 入稟區院追40萬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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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D100主持「潘小文」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誹謗,指對方在社交平台發表對她不實的言論。「潘小文」昨(19日)再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潘焯鴻曾於2021年聲稱無力向員工支薪,先後向當時任職其助手的「潘小文」借款共40萬元,但未有在口頭承諾限期前還款,她現入稟向潘焯鴻追討共40萬元連利息。

原告為網名「潘小文」的潘麒智(下稱:原告),被告則為潘焯鴻。

入稟狀指,原告案發時受僱於潘焯鴻,其職責包括提供義工服務及協助競選2021年立法會選舉等。

潘焯鴻則為YouTube頻道「《看中國》香港頻道」的評論員,該頻道與法輪功有關連,並持續批評和評論不同社會事件。潘焯鴻亦積極參與政治,曾於2021年參選立法會港島東直選,但因得票最少而落選。潘焯鴻另為諾翹生物化學有限公司董事、「中科監察」主席及「香港方略」首席研究員。

指潘焯鴻曾稱資金問題借款

原告指,2021年2月5日,潘焯鴻稱因資金問題而難以支薪予「中科監察」的員工,故欲向原告借25萬元,並口頭承諾會於2021年4月30日前還款。原告同意,並將25萬元存入「中科監察」的銀行戶口。

曾口頭承認2021年4月底還款

2021年約3月12日,潘焯鴻再以支薪為由向原告借款15萬元,並同樣口頭承諾於4月30日前還款。原告因而再將5萬元存入「中科監察」戶口,及轉賬10萬元到諾翹的銀行戶口。

惟潘焯鴻最終未在其口頭限期前還款。原告其後多次要求對方還款,更於本月初出律師信,但仍未能追回欠款,故現入稟向潘焯鴻追討共40萬元連利息。

案件編號:DCCJ205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