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正研防賄條例擴至特首 林鄭:盡快親自處理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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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任內捲入涉貪案,剛卸任的梁振英亦在上任後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兩事件都令人關注現時《防止賄賂條例》的應用範圍,能否規管特首。新一屆政府上台,到底林鄭班子能否履行政綱,擴大《防賄條例》適用範圍,受到立法會議員關注。
林鄭月娥在早上問答大會上表示會盡快親自去處理議題。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中)(吳煒豪攝)
譚文豪批評政府出租車車牌根本不符合網約車實際需求。(資料圖片)

新一屆政府問責官員,今日(5日)首次到立法會會議接受議員質詢,口頭回應的六條質詢中有兩條與廉潔相關,包括由公民黨譚文豪提出的「《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8條適用範圍」及民主黨尹兆堅的「調查梁振英與UGL協議事宜」,兩條均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

張建宗稱擴大《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至行政長官,涉及憲制、法律及操作等複雜問題,在審慎研究後會盡早啟動立法程序。不過,政府尚在研究有關工作,現階段未有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具體時間表。

張建宗:無計劃修訂行會申報制

鑑於尹兆堅引述傳聞指再次獲中央任命的廉政專員白韞六涉嫌干涉梁振英與UGL事件的調查工作,張建宗「開宗明義」指傳聞的指控非常嚴重,並無任何事實根據。把廉署人員委任決定與事件扯上關係,是無事實根據的臆測。至於政府會否改善現時行政長官的申報制度,張指特首非政治委任官員,但自願遵守《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原則和精神,包括按要求申報財務及其他利益資料。政府認為上述的利益申報機制嚴謹,行之有效,沒有計劃作出修訂。

林鄭月娥稱昨日到立法會公布50億教育方案。(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林鄭未提修例時間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上亦到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熱血公民鄭松泰問到新政府會否把《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及第8條的適用範圍擴大至適用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繼而拿出競選政鋼引述:「我會盡快解決相關的憲制及法律問題,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行政長官。」對於鄭松泰追問具體的修例時間表,她只回應會盡快及親身處理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