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公頃「不包括土地」納入船灣及南大嶼郊野公園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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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刊憲,將3幅位於船灣及南大嶼郊野公園附近的土地,納入為郊野公園範圍,共佔地約12.4公頃。政府會於下周三(12日)提交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料將於12月1日編入新地圖。

政府今日刊憲,將3幅位於船灣及南大嶼郊野公園附近的土地,納入為郊野公園範圍,共佔地約12.4公頃。(Getty Images)

3幅「不包括的土地」為新界烏蛟騰以北的芬箕托、位處海岸的西流江以及南大嶼山的南山,前兩幅納入到船灣郊野公園,第三幅則納入南大嶼郊野公園。

漁農自然護理署指,兩個郊野公園的「未定案地圖」已於去年9月至11月期間,供公眾查閱,曾收到一項反對書,反對船灣郊野公園的「未定案地圖」。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已於今年2月就此聆訊,並全面否決;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亦於4月批准可納入地圖,並存放於土地註冊處。

政府會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料將於12月1日正式納入於地圖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