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影女星白荻被姪女興訴 向白荻追回尖沙嘴單位一半業權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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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息影多年的女影星白荻遭其姪女控告,指26年前二人聯名買入一個尖沙嘴單位,但全由姪女供樓和負擔開銷,白荻在2012年將單位一半業權贈予女兒,姪女不服遂興訟討回業權。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姪女自稱當年無置業經驗,加白荻為聯名業主是想姑媽「睇住層樓」,又透露白荻2007年曾兩度中風,情況嚴重,當時原告亦曾探望她。

年逾九旬的陳白荻與姪女對簿公堂。(伍凱瑩攝)

現年90歲的白荻(原名陳白荻)今在次被告女兒陳思紅陪同下聽審,她需要乘坐輪椅出入法庭,由資深大狀李柱銘代表;原告則是白荻的姪女陳硯。根據陳硯的說法,她在1991年按白荻的建議以時裝公司的盈餘置業,買入位於尖沙嘴夏蕙閣約240呎的單位,3年前估值逾270萬元,雖然單位是與白荻聯名的,但單位供款和開支皆由原告一力承擔。

辯方卻稱,陳硯當年與白荻合資開時裝公司,單位的首期和開支都是用時裝公司的公司支票支付,因此業權應由二人共享。陳硯不同意,反稱當年曾向姑媽借5萬元創業,但已經還款,公司並非合資生意。辯方便向她出示一份1990年簽的公司文件,文件由陳硯、陳硯父親和白荻三人簽署,證明時裝公司的收益由二人分攤。

原告陳硯指物業是她支付的。(伍凱瑩攝)

陳硯供稱,當年加白荻為聯名業主,因為白荻說過聯名較容易申請按揭,而且她心想姑媽可以幫手「睇住層樓」。她堅稱自己沒有說謊,更說父母自小教她不可說謊。辯方大狀指,次被告陳思紅曾致電陳硯,反問她:「點解送出去嘅野要攞返?世上冇咁嘅人。」質疑陳硯是否曾說過物業是送給白荻的,陳硯否認稱:「冇咁嘅能力。」

陳硯庭上透露白荻於2007年曾兩度中風,情況嚴重,當時陳親身去探望姑媽。她重申加白荻為聯名業主,起初並不知道會有複雜後果,亦無仔細問這件事:「我倚賴姑媽,相信姑媽一切為我好」。案件明續,白荻將會作供。

案件編號:HCA 68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