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在警車上被踢傷面 入稟向襲擊者及警務處處長索償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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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員2014年在中環執勤期間,疑在警車上被一名男子所傷,警員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當天疑襲警的男子不合法及蓄意襲擊他,另控告警務處處長疏忽及違反僱傭合約的責任。

原告為警員張悅海、兩被告為:蔡偉鴻及警務處處長,入稟狀則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資料顯示,案發當天凌晨4時許,警員巡經中區德己立街2號附近,發現一名醉酒男子疑揮拳襲擊的士司機,警員上前制服,並將男子帶上警車調查,男子涉嫌踢傷警員面部。

案件編號:DCPI15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