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打扮女食客食肆等位被捏臀 男侍應非禮罪成 避談事件囚7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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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扮中性的女食客前年光顧旺角妹記大排檔時,疑遭男侍應從後捏兩邊臀部。男侍應早前經審訊被裁定非禮罪成,辯方律師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時指,事主打扮與一般非禮案的事主不同。裁判官何慧嫻指,被告摸事主的私人部位,顯示他不尊重他人。此外,報告透露被告被問及事件時:「乜都唔肯講。」感化官認為被告迴避談案件,亦未有展示悔意,裁判官遂判被告監禁7天,但准被告4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胡志榮,55歲。他被控於2023年12月3日,在旺角通菜街妹記大排檔非禮女子X。

被告胡志榮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囚7天。(資料圖片)

事主X等位時被人雙手捏臀

女事主X早前供稱,她和3位朋友案發日下午5時許在涉案的大排檔用膳。她和友人商量座位安排時,她感到有雙手放在其臀部位置約1至2秒,並捏她的臀部。X回頭一看,發現被告雙手垂低,並走向廚房,X即質問:「咩事呀﹗」被告未有理會繼續走開,X遂向大排檔職員投訴,惟職員沒有行動,她遂報警求助。

辯方求情指事主X與一般非禮案不同

辯方求情時承認,報告指感化官每次與被告談及案情時,被告都不想多談。惟辯方強調,本案涉案時間短,被告非預謀犯案,似乎是機會主義者。且X亦承認她的打扮中性,與一般非禮案事主女性化的形象不同,並望能判處感化。

被告被問案情時乜都唔肯講

裁判官指,感化官提問時被告採迴避態度,「乜都唔肯講」,亦未展示悔意,未能安心判處感化令。辯方即要求短期監禁,又指案件未對X造成深遠影響。

官指被告不尊重別人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非最重類別,但被告摸事主的私人部位,顯示他不尊重人。感化報告顯示被告採取迴避態度,不接納感化官監管,亦認為被告未有反省和改變自己,故判囚7天。

案件編號:WKCC34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