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隔日一事故 議員批懲罰機制無阻嚇 倡加事故頻密程度作準則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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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近日事故頻生,單計上星期至昨日(9日),12日內經已有6宗不同程度故障,即平均隔日一宗事故。列車服務受阻,乘客怨聲載道。雖然港鐵今年3月將每宗事故的懲罰金額提升至最高2500萬,但仍無阻事故出現的頻密程度。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現有的懲罰機制根本沒有阻嚇力,建議罰款應直接跟票價或高層薪金掛鈎之餘,機制亦需加設事故頻密程度,以全面監管港鐵。

訊號故障期間,不少乘客要在車廂內等候。(資料圖片/梁銘康攝)

近日港鐵發生多宗服務延誤事故,包括上周六(5日)觀塘線因訊號故障而造成10.5小時的列車延誤。若以上周三(7月28日)荃灣線供電系統故障計起,直至昨日(8月8日)的油麻地站附近訊號故障,港鐵在12日內共發生6宗的延誤事件,雖然並非每宗都屬延誤31分鐘或以上的嚴重事故,但對乘客已帶來不便。

按照港鐵與政府之間的協議,港鐵每次出現「在其控制範圍的嚴重服務延誤」,即31分鐘或以上的列車延誤,便需按故障時間,罰款最少100萬元至最高2500萬元,以撥作下年度票價優惠。

劉國勳:需將事故頻密程度列作罰款準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直言,港鐵現時的事故懲罰機制明顯需要改善,市民寧願要穩定的列車服務,都不想要小小的優惠:「港鐵係應該檢討成個機制,例如唔止係發生嘅次數,仲有事故頻密程度,可以作為一個指標去判斷應該要罰幾多。」他又指,現時的機制未能全面反映事故的嚴重性,故此打算在立法會再跟進港鐵懲罰機制的檢討事宜。

民建聯今(9日)亦有到港鐵總部抗議事故頻生,他們建議懲罰機制需高層薪金掛勾。(民建聯提供圖片)

譚文豪:高層管理問題致事故頻生

不過,罰款卻似是無阻港鐵事故的發生。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現時的懲罰機制是毫無阻嚇性,加上政府是港鐵最大的股東,對市民而言,罰款就猶如罰自己一樣。他認為罰款機制應直接與高層薪酬掛勾:「其實好多故障最終都係連到去高層嘅管理問題,例如觀塘線壞得咁密,其實都係因為訊號系統用咗20年,但佢哋當時又無決定早啲換,所以其實睇到應該係要同佢哋薪酬掛鈎。」

翻查港鐵年報,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去年的全年酬金達1480萬元,與表現掛鈎的酬金亦達460萬元,比前年多了10萬;而其他職位跟車務相關的高層,例如常務總監(車務及中國內地業務)金澤培和車務總監劉天成去年整體酬金亦分別達920萬及560萬。

2016年港鐵高層的酬金

港鐵高層成員

與表現掛勾的薪酬(百萬)

總計(百萬)

行總總裁梁國權

4.6

14.8

常務總監(車務及中國內地業務)金澤培

2.2

9.2

車務總監劉天成

1.0

5.6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表示,政府於2014年已向港鐵董事局反映社會就發生嚴重鐵路服務延誤時應否扣減港鐵公司管理層薪酬的關注及意見,並要求港鐵公司慎重考慮。港鐵董事局當時已作出跟進,決定日後在每年向管理層職員發放與表現掛鈎的薪酬時,嚴重鐵路服務延誤事故的情況會列作考慮。

另外,民建聯今日(9日)派員到港鐵總部抗議,不滿港鐵事故頻生,建議懲罰機制需高層薪金掛勾,以改善內部管理及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