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層村屋曬疑似狗皮 警下午稱是裝飾 晚上折返帶走兩女

撰文:黎梓緯 余睿菁 梁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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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出現一宗曬疑似狗皮事件,有人將有關相片上載至網上,有人懷疑屋主殺狗後製皮草,於是報警,警方起初指事件屬「誤會」。至晚上多個動物團體表示關注,再度報警,警方始派員深入調查,其後帶走兩名女子及撿走毛皮化驗。

該塊毛皮能看到動物鼻子及眼晴位置。(余睿菁攝)
發現毛皮的地點為元朗新田仁壽圍一五層村屋外。(余睿菁攝)

今日網上流傳一則懷疑殺犬剝皮事件,當中指元朗一村內有人將一塊疑似狗皮放於屋外露台上晾曬,場面令人震驚。事件引起網民關注及熱議,更有人因此報警。

發現疑似狗皮地點為元朗新田仁壽圍村,當中一棟五層村屋,地下露台位置,今午3時許被人發現掛出一塊完整動物毛皮,有人怕是屋主殺狗後剝皮晾曬,故立即報警。警員到場後調查,未找到戶主,但相信該塊皮草是裝飾,暫將案件列作誤會。

警方到場調查。(讀者Urania提供)

毛皮形似狗隻 警晚上帶走兩女調查

該塊毛皮頗為完整,能清楚看到鼻子及頭部形狀,雙眼位置已成兩洞,驟看之下形似狗隻。《香港01》記者觸摸該毛皮後,發覺毛質偏軟,皮的背面有一層白色膠質,疑是經後期製作的產品。獸醫黎昌生指該皮草似是由一雜種狗製成,而且已於較早前進行過加工及晾曬。據鄰居鄭先生指,該塊皮草已非第一次晾曬,他估計應是裝飾用的狼皮。另一位女鄰居則表示該單位只供外傭居住,懷疑皮草屬屋內傭工。

多個組織不滿警方做法,傍晚再次報警,要求警方調查。其中「十八區動保專員」及「動物義工」要求警方充公該塊毛皮及化驗,警員表示將會再向附近居民了解,其後透過上址兩名菲藉租客聯絡戶主,據稱因語言不通,暫未能證實該毛皮的來源,因此警方將兩女帶署調查。案件將刑事偵緝隊跟進,會將狗皮撿走化驗。

動物保護組織「AnimalSaver HK」創辦人Urania表示,當知道有人曬「狗皮」後,就去到事發的村屋跟進事件,她的朋友上午11時許報過警,到晚上就見到有警員到場調查,並帶走「狗皮」。

該塊毛皮驟看之下形似狗隻。(梁銘康攝)

根據《狂犬病規例》第11條規定,任何人須預先向漁護處取得許可證,才可將動物、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包括狗皮等輸入香港。另外,《貓狗條例》中規定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及貓隻或售賣狗肉及貓肉作食物之用,如違例,一經定罪,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