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稱為籌兒子國際學校學費 騙四人及財務公司11萬 認罪候判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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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女警聲稱為籌錢支付兒子國際學校學費,訛騙兒子同學的家長,再冒充他人向兩財務公司借貸,騙得11萬元。她今在東區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女被告劉潔玲離開法庭又即折返。(資料圖片/伍凱瑩攝)

女被告劉潔玲,44歲,承認於2014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間,訛稱她的弟弟欠債,急需要錢,從而向兩名兒子同學的家長,分別借了3及5萬元;她之後又向另一所學校的一名學生,訛稱可助她的家人來港定居,從而取得別人的個人資料,之後假稱自己是一名姓林女子,向兩間間財務公司用在網上申請得3萬元貸款。最終因無力還債被揭發。廉署經調查後發現,被告與兩名弟弟已無聯絡多時,他們亦無欠債,代弟還債之說並不屬實。

常請假遭扣薪及停兒子教育津貼

庭上透露,被告指其前夫嗜賭,並曾以她的名義借下30萬,她與前夫離婚後仍要還債,又患上抑鬱症,她要獨力撫養兩名兒子,分別11與3歲,長子於西貢一私立國際學校就讀。後更因常請病假而遭扣薪,兒子的教育津貼亦被取消,她為籌長子學費才犯案。她已還清所有款項,現又被停職,希望能輕判。

案件編號:ESCC13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