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宿舍內8日非禮3女生 稱與女友吵架找人慰藉 認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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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應屆畢業男生,聲稱與女朋友鬧分手,為想找人傾訴慰藉,8日內3度入女生宿舍非禮3名女宿友,包括晨早入女宿友房擁抱睡夢中擁的女宿友,事後又要對方聽他傾訴及濕吻對方;亦曾闖入房間把溫習中的女生推到床上,再以手指插下體等方式大肆非禮。其中一名事主向宿監投訴及報警。男生今(3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判刑,以待索閱被告的心理、精神科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期間須還押。

潘家裕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被告facebook截圖)

被告潘家裕,23歲,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生,承認在2015年10月14、18及21日,在理工大學學生宿舍非禮女生X、Y及Z。

律師指被告成績平庸大學生活不容易

辯方求情時指,明白控罪嚴重,亦承認被告的作為是嘔心、嚴重影響3名事主,及「太遲」才向事主認錯。辯方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今次犯案完全違反本性。辯方又指被告來自單親家庭,與母及胞弟同住,但與母關係疏離,甚少向母親傾訴心事。被告一向成績平庸,但仍於2012年成功考入理工大學,但入讀大學後,生活變得不容易,被告面對很大的學業及課外活動的壓力。

被告曾任理大學生會幹事

辯方指被告活躍於校內活動,曾任理大學生會幹事及理大評議會幹事。在學期間與女友交往,但關係很快變差,兩人經常發生爭執,激烈程度更閙至「(宿舍)成層都知」,被告亦因不懂處理關係而變得情緒不穩及失落,並想有人可安慰、擁抱及與他傾訴。被告對3名事主感抱歉,並被自己的所作所為嚇到。而被告案發後亦曾向3位事主發送短訊致歉,亦想過自殺。

案情指,3名事主均為被告女友的宿友,被告並非宿生,但因經常探訪女友而認識3人。

早上入房擁抱及摸熟睡女宿生

2015年10月14日早上7時許,22歲事主X正在其房間熟睡,惟被告突然走入房及鎖上房門,並睡在X身旁及從後擁抱X。X醒來發現並數次推開被告但不成功。被告之後用左手伸入X的衣服內摸其肚子及用雙手環抱X腰部。X期後感不舒服及外出如廁,及後又返回房間。

非禮完畢再傾訴與女友關係

被告之後緊捉X手及邀請X與他一同卧床聊天,但X不肯就範,只坐在床邊。被告期後開始訴說與女友的事,但突然又擁抱X及嘗試咬X頸部。X與被告的一名友人曾進房並與兩人聊天數分鐘,期間被告再次擁抱X及睡在X的大腿上。約一小時後,X終離開房間並將事件告知事主Y。

4天後,被告進入Y的房間,並將Y叫醒及伸手摸其肚,Y叫停及推開他,但被告仍從後擁抱Y。

第三事主溫習時被推到床上非禮

同年10月21日晚上8時,被告又走入Z的房間,當時Z正在溫習,被告一入房便鎖門及關燈,並把她推到床上,並壓在Z身上親吻她,又嘗試與她濕吻,更摸她的私處及將手指插入其下體,直至Z受驚及抖震,被告才停手。Z隨後向舍監投訴。

被告事後與朋友講述他曾撫摸女宿友私處,並感後悔。他事後又以whatsapp發送訊息向3名事主道歉。

案件編號:DCCC2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