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終極上訴】湯家驊:受終院裁決影響 四人上訴添難度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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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風波,早前遭終審法院駁回上訴申請許可,終院今頒下裁決理由,提到二人「明顯不接受及蓄意遺漏作出誓言」,必須按成文法條例面對不遵從的後果。梁游二人的宣誓案正式告一段落,而另一涉及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以及姚松炎四人的案件,其上訴期限亦將於今個月11日屆滿。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稱,是次裁決亦反映若果四人用類似的理據上訴,將難以取得上訴准可。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稱,由於梁、游本身已接納「明顯不接受及蓄意遺漏作出誓言」的事實裁決,因此本案毋須用到釋法所提的理據就可以處理,但預期法庭處理DQ4上訴時,律政司將會多提到釋法的內容作為理據。

梁國雄(左二)、劉小麗(右二)正就案件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上周五(25日)拒絕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批出上訴許可,並在今日頒下判詞,當中提到梁游二人「明顯不接受及蓄意遺漏作出誓言」,而法庭不容置疑裁定某位議員拒絕或忽略作出立法會誓言,立法會主席在該情況下亦不可行使酌情權或裁決。另一邊廂,就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獨立的劉小麗和姚松炎早前被法庭裁定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四人的上訴期限將於本月11日屆滿。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法庭是次裁決一如所料,亦證明梁游所用的上訴理由是沒有法律根據,而且誤解基本的法律原意,例如三權分立的理解、釋法是否有追溯力等,終審法院認為毫無討論空間,因此開庭半小時後,在不聆聽律政司理據,就已經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他又指,是次裁決亦反映若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以及姚松炎用類似的理據上訴,法庭將難有理由接納。

湯家驊指四人宣誓案上訴有難度

他稱,兩宗案件不同之處,是梁游接受了自己沒有完成宣誓的事實,但四人卻完成了宣誓。然而,原訟庭法官在四人的案件中,裁定四人是不真誠地宣誓,這屬於事實的裁斷。終院今在梁游案判詞中,再次重申法庭有權審理議員的宣誓有效性,這裁決亦會適用於四人的案件。故若四人要提出上訴,除非他們可以推翻原審法院就事實的裁定,才有望勝訴。但湯家驊指出,推翻原審的事實裁決存在一定難度,尤其上訴庭一般較少干預原審官就事實的裁定,重申四人若只提與原審時類似的理據,將難以上訴成功。

謝偉俊:若四人提上訴將須考慮釋法內容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稱,判詞特別提到即使不考慮人大釋法,法庭亦會作出相同的裁決,是因為梁游接受了自己沒有完成宣誓的事實,所以法庭毋須引用人大釋法作判決,而DQ4則沒有那麼明顯事實證據,因此兩宗案件不可相提並論,估計他們提出上訴時,律政司會多提人大釋法作為理據,法庭屆時依照人大釋法作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