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允芝:人大釋法非向法官施壓 惟常做有損本港法律穩定性

撰文:李彤茵
出版:更新: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表示,近年社會關注某些法庭案件,並且有人批評法官,有關言論更由本地蔓延至海外,因此認為本港法律界有必要高調反擊。她又形容,人大常委會在法庭審理青年中政梁頌恆、游蕙禎案件時,對《基本法》104條釋法,效果屬震撼性,又強調人大不應經常釋法,會損害本港法律的穩定性及可預測性,但認為回歸20年來,中央沒有向法官施壓。

譚允芝指,釋法會損害本港法律穩定性及可預測性,故人大不應經常釋法。(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表示,近年部分法庭案件引起社會關注,有時更會有抨擊法官的言論出現,而且有關言論更由本地蔓延至海外,認為發布有關言論的外國傳媒「9成99都沒有研究上訴庭的判辭」,亦沒有切實理解香港的司法體制,因此認為法律界有必要作出「很大反應的反擊」。

對於中央在2014年發表《 一國兩制白皮書》,提到法官要「愛國愛港」以及三權合作論,譚允芝稱,回歸20年來都看不到中央向法官施壓,釋法亦是中央使用她的權力去解釋法律,亦不可視為施壓,不過人大在法庭仍在審理梁頌恆及游蕙禎的案件時就釋法,對她而言是有震撼性,亦認為中央不應經常釋法,特別是法例的可預測性是法治概念中一個重要元素,而釋法是會損害本港法律穩定性及可預測性,「寧願由終審法院以法律原則去演譯」。

她又指,若法庭最後發現法例未能覆蓋社會最新情況,就應該由立法會經過辯論修改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