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副局長擁元朗農地 惹利益衝突疑竇 譚文豪:須小心避嫌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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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新一批副局長及政助利益申報,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申報在新界元朗擁有一間村屋及一片農地的1/6業權,惹來利益衝突疑竇。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廖振新是否涉及利益衝突,需視乎持有農地的面積以及所處地段,但無論如何,廖需小心避嫌,包括避免參與有關地區項目的決策。

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右)申報擁有一片元朗農地。(資料圖片)

翻查政府公佈的政治委任官員利益申報文件,發展局局長廖振新申報擁有兩項物業,包括由去世父親遺產繼承得來的一幢新界元朗村屋及農地的1/6業權,以及其配偶在廣東省東莞市擁有一層自住住住宅。廖振新曾於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間,出任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西拓展處處長一職,今年7月起走入熱廚房任發展局副局長,而發展局其中一項主要工作開拓土地,包括發展新界。

發展局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廖振新自小已在元朗長大,有關農地為去世父親遺產,廖振新在六兄弟姐妹中佔該農地其中一份,而該農地面積約1萬平方呎,未來並無發展項目在該農地範圍內;而有關遺產繼承仍在辦理中,廖振新並未正式擁有該農地,將來如有涉及利益衝突,會在有需要時避席。

 

公民黨譚文豪表示,廖振新在新界擁有農地是否存在利益衝突,需視乎所持有的農地面積,倘若只是小幅農地,很難構成利益衝突。他又指,廖擁有的農地屬遺產繼承,並非在在出任公職時購入,暫時看不出有太嚴重的利益衝突問題。但他指出,倘若發展局有項目在廖擁有的農地附近開展,廖就有需要注意避嫌,包括必須作適當申報,並且避免參與相關項目的決策。

曾在廉政公署任職的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稱,現時廖振新的利益申報中,只提及擁有在元朗一幢村屋及農地,卻沒有更多有關物業的具體資料,認為當局應提高透明度,解除公眾憂慮。新界西議員朱凱迪亦指,廖振新處理涉及相關地段的發展時,均須避嫌及申報,以免瓜田李下。

上屆發展局政助何建宗曾於2013年被揭沒有申報其家族公司坐擁古洞二萬平方呎地皮,因此捲入囤地風波,被逼辭去職務。按政府規劃,古洞北是其中一個計劃中的新發展區,屬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一部分,未來會與粉嶺、上水新市鎮和粉嶺北新發展區結合成為一個新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