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男候選陪審員:不太喜歡曾蔭權 獲豁免任陪審團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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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時,接受深圳東海花園裝修及整修工程的利益,案件今日(26日)於高院開審。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高院今選出4男5女擔任陪審團,其中有兩名陪審員,分別以對案件有偏見,以及「我不太喜歡曾蔭權」為由,被辯方反對擔任陪審員。

曾蔭權今日佩戴紅色煲呔,與妻子一同乘坐政府7人私家車抵達高院。(陳雯慧攝)

今日共有66名候選陪團員到庭,並選出了4男5女擔任本案陪審員,但法官根據過去經驗、審訊期又有公眾假期等情況,給予該9名陪審員半天冷靜期,以確認其個人情況,明天(27日)才正式宣誓為陪審員,而今日未被選中的候選陪審員亦要明天到庭準備。

遴選陪審團程序約一個小時完成,共有14人被抽中,有人以照顧腿傷母親覆診、外遊等為由,獲豁免擔任陪審團;其中一個女候選陪審員以自己搬屋為由,申請不擔任陪審團,起初法官以她未能提供文件,加上認為搬屋一天已完成,拒絕其理由,但她即時稱自己看過新聞,對案件有偏見,最後辯方以她有很好理由,說自己有偏見,故反對她擔任陪審員。

另一名男候選陪審員被抽中後,直接了當向法官說:「我不太喜歡曾蔭權,我相信是一個好理由。」最終遭辯方反對擔任陪審員。

主審法官陳慶偉在遴選陪審團前,向候選陪審團提及,將會選取9名人士擔任陪審團,審期為25個工作天,審訊預料11月中才會完成,特別要求陪審員必須達到一定英文水準,若未達致,便會安排他們擔任中文審訊的候選陪審團名單。

曾蔭權弟弟曾蔭荃(左)亦有到場。(陳雯慧攝)

陳官表示,一般刑事審訊案件,陪審團對案中的被告及案情無從稽考,但本案被告曾蔭權卻不同,他是香港前行政長官,相信候選陪審員可能在傳媒或朋友等口中得知被告的指控,所以本案陪審員毋須完全忽略被告的身份。

對於公眾人物接受刑事審訊,法官強調,在本港刑事審訊最基本、重要制度是公平,任何道聽塗說的材料都不能接納為證供,因為這些材料無經過核實、考證其準確性,所以陪審員必須根據庭上證供作出裁決。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暫准保釋外出;他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B)(a) 條。

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曾蔭權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而作的作為,即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利益。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