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界:強把孩子帶離濫藥家庭非理想解決辦法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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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犯的受害人可能有一些較明顯的「倒退行為」,例如突然會尿床等(Getty Images)

死因庭昨日(3月16日)審理一宗智障男童在家中服食毒品致死案,令人關注到在濫藥家庭成長兒童的安全問題,死因裁判官更提議社會福利署應考慮修改同類家庭的指引,但有社會工作者指出,濫藥家庭的問題並非這樣簡單,單把孩子帶走也不一定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服務總監吳雪琴認為,若認為照顧兒童者有濫毒習慣,就把兒童帶走,這樣的想法實在把事情「太簡單化」。吳稱她接觸過逾百名濫藥母親,見證很多母親因需照顧孩子,更有決心戒毒,故認為若輕易分離母親和孩子,或會令濫藥者的情況更嚴重。

戒毒總不是一朝一夕的,我們也有見過,有些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出去街外吸食。
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服務總監吳雪琴

吳續稱,作為社福界人士,應了解濫藥者是個需要更多關注的群組,而情況較嚴重的濫藥者,需要更頻繁的監控。她認為社工可作更多家訪,以了解照顧兒童者的濫藥程度。作出處理兒童個案的決定時,應著重濫藥者戒毒的決心,只有在非常嚴重的個案,可見照顧兒童者完全忽略兒童,或根本沒有決心為兒童經營一個更好的環境,才應考慮申請保護兒童令。

男童社工:孩子未遭虐待 故讓母親續照顧

至於死因庭研訊的案件,案中死者楊智維年僅5歲,他在濫藥家庭長大,事發當日男童母親男友更跟男童共處的房間吸毒,男童其後死亡,被驗出每亳升血含7微克的冰毒,屬致命水平。

庭上透露,男童的家庭有社工跟進,而社會福利署、警方及醫院均了解男童的家庭狀況,並曾召開會議,認為男童母親無能力照顧男童,然而未能為男童安排住宿,便發生事件。

負責跟進男童家庭的社署社工譚筠屏在庭上供稱,雖然有見男童母親缺乏照顧能力,但鑑於男童母親未有虐待兒童的行為,亦答允改善,故認為男童並未有即時危險,可先交回母親照顧。

社署代表律師陳詞時重申,即使照顧兒童者有濫藥傾向,並不代表社署就要即時分離兒童及照顧者,社署著重跟家庭建立互信,並認為應更全面化地去處理每個家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