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煙花】躉船二級火 消防違半小時發布機制 遲2.5小時公布

撰文:劉定安 呂凝敏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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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於昨晚9時舉行國慶煙花匯演,並於約23分鐘後完結。約9時45分,其中一艘距離會展約500米、於維港海面的躉船,疑因煙花火屑掉下而起火,消防派出4艘消防船到場滅火,無人受傷。不過,政府新聞處直至今日(2日)凌晨零時53分,即時發超過3小時後,始透過新聞發布系統公布事件。新聞處回覆事件指,消防已按機制處理事件,並上報資料。消防回應指,按機制,一般而言,消防處每半小時會向傳媒發放火警等事故資料。 處方會檢視發放類似情況的程序,確保盡快向傳媒發布有關事故。

會展對開500米海面的一艘躉船,懷疑因火屑掉下,引起火警。(鄭子峰攝)

昨晚(1日)9時,維多利亞港上空展開煙花大匯演,歷時約23分鐘完結。4艘躉船負責燃放31,888枚煙花,令維港上空光如白晝,同時吸引了近30萬人到維港兩岸欣賞。

不過,昨晚9時45分當煙花匯演完結後,其中一艘離會展對開約500米維港海面的躉船,報稱疑因煙花火屑掉下而起火。由於煙花躉船屬危險品船隻,消防嚴陣以待,接報後將火警列作「二級船火」,派出4艘消防船到場滅火,未幾將火救熄,事件中並無接獲傷亡報告。

新聞處:躉船四周為禁區 消防須通報資料

不過,政府新聞處至今日(2日)凌晨零時53分,始透過新聞發布系統公布相關事件,與事發時間相距超過3小時。政府新聞處回覆查詢時指,當時海面劃為禁區,消防按機制派消防船、消防車處理事件,處理事件後上報資料。根據海事處佈告,煙花匯演當日由下午2時至晚上11時,圍繞躉船四周的水域劃為禁區,除了直接參與燃放煙花的船隻、政府小輪和得到海事處處長特別許可的船隻(統稱為「例外的船隻」)以外,所有海上交通工具於上述時間內一律不准駛入禁區。

記協主席:地點非偏僻 不能理解事件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部門一般會按程序通報新聞處,以第一時間發佈消息。他形容事件發生在鬧市,不屬於偏僻地區,暫時看不事件本身有何特別之處,所以不能理解為何消息會延遲發放,疑當中部份通報程序有異常。

消防處發言人就今次事件回應《香港01》:在煙花匯演舉行期間,維港海面會劃為限制區域,防止一般船隻駛近負責發放煙花的躉船,以免造成危險;而相關政府部門亦會執行既定緊急應變措施,以應付煙花發放期間於陸上和海上發生的突發事故。 

10月1日晚上約9時45分,於灣仔會議展覽中心對開海面一躉船發生的火警,是由在現場戒備的滅火輪上的消防人員發現,並直接向消防通訊中心匯報。 通訊中心即時調派在附近戒備的消防船隻前赴現場進行滅火工作,當中包括一號滅火輪、七號滅火輪、八號滅火輪及潛水支援快艇。火警迅即被現場消防人員和躉船上的工人撲滅。 

一般而言,消防處每半小時,會透過緊急事故資料發放機制向傳媒發放火警及特別服務等事故資料。但個別事故由於需要確定有關個䅁是否屬實,所以向傳媒發放的時間或會超過半小時。 

10月1日的躉船火警有別於一般由報案人致電求助的個案,有關事故是由消防處於煙花匯演期間戒備的消防人員發現,並隨即迅速處理。消防處人員在整理及確定相關的事故訊息後,於10月2日凌晨零時53分,透過政府新聞處向傳媒發放該宗事故的資料。 

消防處會檢視發放類似情況的程序,以確保盡快向傳媒發布有關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