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緯指《國歌法》本地立法須時太長 倡由人大直接頒布適用香港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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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已於本月初實施《國歌法》,目前正等待本地立法,而港府尚未提出具體時間表。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昨日(16日)在《南華早報》撰文稱,由立法會通過《國歌法》須時太長,建議由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及律政司,一同草擬有關法例的香港版本,並讓人大直接頒布適用於香港(and ensure it is promulgated directly by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o become law here immediately.)。

郭文緯指,香港足球總已因球迷噓國歌事件而被罰兩次,認為這些行為是有組織及事先綵排的。(黃永俊攝)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昨日(16日)以題為《引入國歌法刻不容緩》的文章於《南華早報》刊登,他指自2015年6月以來,已有14場球賽出現球迷「噓國歌」的情況,香港足球總會亦因此被罰兩次,認為這些行為是有組織及事先綵排的。

他續指,「反對派」可能於立法會通過《國歌法》時「拉布」,以及港獨團體會繼續利用於公開場合的機會侮辱國歌和宣傳「港獨」(pro-independence groups will take every opportunity at public events to continue their humiliating ways when the national anthem is played, and also to promote their agenda.)。他認為,《國歌法》於本地立法須時太長,可行辦法是由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及律政司,一同草擬有關法例的香港版本,並讓人大直接頒布適用於香港。

郭文緯亦指,足總可同時參考英國足協對付「流氓球迷」的經驗來制訂「黑名單」,禁止這些球迷進入任何有港足比賽的場地,並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站,鼓勵球迷舉報任何羞辱國歌行為。

郭文緯(港人講地片段截圖)

郭文緯於今年四月撰文建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上任後,可學習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的做法,利用公帑讓港府官員興訟控告誹謗他們的人,讓新政府的政治任命官員及公務員得以安心。

在旺角事件中被控暴動罪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獲法庭批准保釋候審,郭文緯公開撰文質疑裁判官「有問題」,呼籲對有關裁判官起底。其後郭文緯發聲明,向裁判官及其家人致歉,指無意鼓吹騷擾裁判官,定稿已刪去初稿中「較激動的言詞」,因與傳媒溝通有誤才令初稿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