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入境主任爭取配偶享公務員福利案 官准法令暫緩執行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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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與英籍男友註冊結婚後,司法覆核公務員事務局,指其福利政策歧視同性伴侶,法庭今年4月裁定申請人勝訴,但就法庭的具體判令,則留待申請人和政府書面討論。法庭今(19日)下判詞,採納政府草擬的判令,即局方需聲明其現行政策違憲,但判令只保障申請人及其丈夫享有福利,不會自動涵蓋其他現職或退休的公務員同性伴侶。因上訴聆訊已定於12月,法庭判令會暫緩執行,直至上訴有結果。

申請人梁鎮罡為爭取同性平權而入稟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申請人梁鎮罡,現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他於2005年認識英藉男子Scott Paul Adams,二人3年前在新西蘭正式註冊結婚。高院早前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因梁的性傾向而給予他較少福利,屬於歧視和違反《基本法》,判政府敗訴。公務員事務局須認同申請人與伴侶在新西蘭的註冊,保障申請人配偶應享有公務員配偶的福利,但在撰寫具體的法庭判令前,法官希望先聽取申請人和局方的書面陳詞。

申請人和局方未能就法庭判令達成共識,申請人認為法庭應作出一般性的判令,不單涵括他和同性伴侶,亦應該涵括現職、甚至已退休的公務員同性伴侶。申請人亦希望法庭會頒履行責任令,強制政府執行裁決內容。

官指本案只屬個人名義入稟

但高院今頒判詞,指申請人草擬的法庭判令不適合,例如今次司法覆核主要針對申請人的個案,他是以個人名義入稟,入稟並非代表一個群體,因此法庭判令亦應針對申請人。再者,新舊制的公務員有不同福利制度,法庭不宜下達一般性的命令,亦相信有正式判令後,公務員事務局亦會自己行動,處理其他公務員同性伴侶的個案。

法庭最終採納政府草擬的判令,即公務員事務局需聲明其現行政策違憲,但判令只保障申請人及其丈夫享有配偶福利,而且毋需額外頒履行責任令。本案的法庭判令會暫緩執行,直至今年12月11日的上訴有結果。

案件編號:HCAL 25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