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9個月消委會接41宗借貸投訴 借13萬手續費高達7萬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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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今年首9個月,消委會接獲與貸款及中介有關的41投訴,內容包括對方拒絕中止合約、價格爭拗、服務質素等,當中最常見的是價格爭抝。有個案因欠債向財務顧問公司借貸13萬元及申請破產,惟財務公司卻收取7萬元的律師及手續費,「埋單」總數為20萬元,事主隨即拒絕,惟該公司稱已填申請表不能不借。消委會呼籲消費者不應先洗未來錢,以免不法之徒乘機介入。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坊間有不少財務機構的放貸條件都不用身分證、入息證明,造成借錢太易的局面。消委會接獲的個案當中,有人向財務公司貨款13萬元以債務重組,再申請破產,財務公司為事主找來顧問,但需收取7萬元手續費,事主考慮後認為價錢太貴,打算放棄申請,但財務公司以已簽申請表格為由拒絕,事主最終向消委會投訴。

另有投訴人打算向財務公司貸款25萬元,但申請過程中,事主發現單計手續費,已需付18萬元,真正「落袋」的貸款只有7萬元。事主發現「真相」後欲取消貸款,但對方以Whatsapp「唱衰」恐嚇他及家人,事件最終交由警方跟進。

警方早前掃蕩吸血中介財務公司行動。(資料圖片)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根據《借貸人條例》,中介不能收手續費,否則財務公司要負責。(朱韻斐攝 / 資料圖片)

黃鳳嫺稱,根據《借貸人條例》,中介人不得向申請人收取手續費,否則屬違法。明愛及東華三院亦就貸款問題設求助熱線,16年3月至今年4月期間,機構共接獲2260個來電,大部分求助涉及財政壓力及精神困擾,當中160個案懷疑涉及不良中介。截至今年3月31日,本港有239間財務公司有聘用中介公司,市民可網上查閱中介公司有否登記。消委會今日起會在社交網站,分階段播放三段宣傳片,提醒消費者勿過度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