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林鄭月娥望本立法年提交審議 會諮詢公眾 不設追溯期

撰文:邱靖汶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員會通過把國歌法加入基本法附件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展開本地立法工作,預料今個立法年度提交議會審議。她提到立法過程中會有社會討論,而立法原則是防止蓄意貶損國家的行為,市民不必顧慮會誤墮法網。

林鄭月娥指國歌法在港不設追溯期。(余俊亮攝)

林鄭月娥今日(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展開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預計可於今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她指立法過程會有社會討論及諮詢,當局亦會考慮到現有的本地制度及保障,而香港法律原則「國歌法」不會設追溯期,但她不希望任何人利用本地立法前的所謂「灰色地帶」或「真空期」去做一些貶損國歌奏唱或侮辱國歌的行為,對國家象徵表示尊重是每一名公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