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上訴 被告指原審大律師未傳林鄭失職 料上訴須時8天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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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多名原居民與發展商合謀,以230萬出售丁權以便「套丁」興建近2億元的發展項目,惟廉署發現申請文件有不實之處,12人兩年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詐騙地政總署罪成被判入獄。眾被告不服提上訴,案件今(14日)在上訴庭進行指示聆訊,他們除投訴原審代表律師失職,未有傳召專家證人探討《基本法》丁權的定義,又未傳召時任局長林鄭月娥和孫明揚等證人以顯示政府當時的態度,故會在上訴時爭辯這些論點。上訴庭料聆訊須時8天,將擇日聆訊。

套丁案上訴人獲已保釋等候上訴。(資料圖片/陳雯慧攝)

12被告被判囚2年半至年不等

12名上訴人包括發展商李欽培;及11名沙田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全部均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李被判囚3年,除了温貴麟和鄭興因年老被判囚2年半外,其餘9名原居民判囚2年10個月。

投原審代表大律師失職

所有上訴人已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今早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近50名關注套丁案的市民到庭旁聽,庭內座無虛席。12名上訴人現改聘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大律師莊啓文等處理上訴,他們一致投訴原審代表大律師失職,沒有充份索取被告的指示和提供法律意見,例如就是否傳召專家證人探討《基本法》第40條所保障的原居民權利。

上訴人投訴原審大律師失職,未有傳召曾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出庭。(資料圖片)

認為法庭未能理解政府當時態度

另外,原審沒有爭辯李和其他原住民被告的潛在利益衝突,亦沒有探討港府對丁屋的態度,會影響被告是否不誠實行事等,上訴人認為如果傳召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接受盤問,或者有助顯示政策背景和政府當時的態度。

控方亦會引用丁屋政策專家證供

控方憂慮上訴人援引的專家意見基於不少假設,可依賴的參考文獻不多,又稱如果要釐清甚麼是丁權,可能要追溯至大清律例。控方會援引丁屋政策專家林棟貽的證供。12名上訴人現以5萬元現金保釋,今庭上申請更改條件,批准他們離境。

案件編號:CACC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