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警方單位內只找到3根頭髮 被告堅稱:沒有殺人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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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董事涉殺四川情婦案續審,控方今午(21日)續指,被告在案發4日後,即聘用裝修公司清空位於淘大花園的單位,至警方半年後接報到場調查時,單位已空無一物,只能在洗手盆找到3根頭髮。被告亦數度被捕,他在第一次被捕時堅稱沒有殺人,之後再被捕便保持緘默,沒有再透露半句。

死者秦嘉儀案發時居於淘大花園。(資料圖片)
被告陳文深否認謀殺死者秦嘉儀。(網上圖片)

頭髮DNA與死者家人相近

控方指被告陳文深(43歲)在案發後4日,即2011年10月10日,聘請裝修公司「泉記裝飾工程」到涉案單位清理雜物,兩名工人上門搬走屬於死者秦嘉儀的物品,包括5幅她的大型人像照片、行李箱、床單、傢俬、枕頭和衣物,用了兩日時間清空單位。

事隔近半年後,警方和鑑證人員到涉案單位調查,但一無所獲。當時除了洗手盆櫃和廚房櫃,單位內已沒有其他傢俬,地板、牆身、門上、浴室和洗手盆亦沒有血跡和破壞痕跡,就連頭髮、纖維等外來物都檢取不到。鑑證人員只能在洗手盆下方的喉管位找到3條頭髮,對比秦嘉儀父母的DNA,頭髮很大機會屬於他們的子女。

被告曾稱沒有殺人

被告在2012年4月首度被捕,警誡下稱自己沒有殺人,他在2014年3月再次被捕,當時不發一言,保持沉默。秦的銀行戶口由2011年10月4日開始全無交易和提存,唯一的動靜就是每月5000元自動轉帳繳付房貸,但直到2013年5月,戶口內的9萬多元存款耗盡,銀行同年年底收樓,並於2014年2月轉售涉案單位。

被告陳文深,43歲,案發時任職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他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

案件編號:HCCC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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