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民政事務局打擊無牌酒店賓館不力 視察少「放蛇」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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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不少住宿網站,不難發現本港有住宅以「民宿」形式出租予旅客。審計報告指出,負責規管酒店及賓館旳民政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未有加強打擊無牌場所,過去5年就467個無牌場所提出832宗檢控,惟大部份懲處罰款介乎100元至6萬元,最普遍的罰款是8000元,亦未有援引法例賦予的權力,向持續經營無牌場所的負責人,每天處罰2萬元。審計署又指,當局處理懷疑無牌場所方面,有270宗懷疑個案,拖延超過3年以上,都未能完成跟進,有個案更開立15仍未能完成調查完結,促當局採取更多有效的「放蛇」蒐證。

不少遊客訪港時,希望在住宿上有特別體驗。(資料圖片)

審計報告指出,截至今年6月30日,民政總署開立了1322宗懷疑無牌酒店及賓館個案,當中有兩成,即270宗個案,檔案已開立超過3年或以上,當局仍未完成跟進,而「案齡」最長的一宗,是於2002年6月開立,至今相隔15年仍未結束跟進。審計署指,當局從來沒有備存當未完結的懷疑個案供民政事務總署管理層考慮。

無放蛇令懷疑個案無寸進

審計報告又揭發,部份懷疑個案未有採取「放蛇」行動,令蒐證更為困難。報告舉例指,今年一月當局收到一宗投訴並開立個案,指某個網站經營無牌場所,但未有列出詳細地址。由個案開立至6月30日為止,民政總署職員曾5次瀏覽該網站,但仍未能找到涉事場所地址,亦曾3次發出訊息予場所經營者,但對方未有回應,當局基於運作上考慮未有安排「放蛇」行動,但同時令個案拖延近半年都無寸進。

就上述涉事網站,審計署留意相關經營無牌場所的投訴由前年有11宗,到今年首6個月已增至65宗。審計署認為網上平台日趨普及,民政總署需要探討進一步措施,調查透過網上平台經營的無牌賓館。

罰款令經營者當成經營成本

審計報告亦指出,民政總署過去5年就467個無牌場所提出832宗檢控,惟大部份懲處罰款介乎100元至6萬元,最普遍的罰款是8000元,亦未有援引法例賦予的權力,向持續經營無牌場所的負責人,每天處罰2萬元。審計署認為,罰款個案會令相關經營者或者會把罰款視為經營成本,被多次檢控也在所不計,令問題持續。報告又提到,另外,處以監禁的個案中,被檢控的通常是場所管理人,並非幕後經營者,認為須留意援引旅館業條例罰款,同時可以考慮是否適合援引封閉令等條文。

此外,審計報告指出每宗懷疑無牌場所個案,都會交由1名負責人員處理,並到相關場所視察,而每宗個案都會由排牌督察分配人手視察。惟截至今年6月30日,就尚未完結的個案而言,當局24名牌照督察的總個案量為1322宗,但不同督察的負責個案量,卻介乎32宗至75宗,分佈極不平均,如有督察需要處理大量個案,則會出現無法及時有效處理手上個案的風險。

審計報告亦指出,民政總署曾5次嘗試修訂牌照費用,惟全部收費建議未能落實,最終使簽發牌照的收回成本比率,只介乎32%至75%,而續牌時的比率,則只得40%至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