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鄭松泰DQ案 退休漢提上訴被撤銷 被下令多付4.85萬元訟費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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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漢羅景楊今年3月入稟挑戰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宣誓無效,但他沒有依時將保證金存入法庭,高院決定繼續擱置訴訟。羅不服提上訴,上訴庭駁回上訴。因羅對裁決再有異議,上訴庭今(23日)開庭處理,除正式撤銷羅的上訴,更要他額外支付朱4.85萬元訟費,法庭早前已下令他賠7.9萬元訟費給朱凱迪,合計今次訟費共須付逾12萬元。羅揚言會打官司到終院。

原告羅景楊稱會上訴至終院。(鄭子峰攝)

居於荃灣公共屋邨的原告羅景楊,今年3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入稟控告新界西直選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及鄭松泰。入稟狀指,朱凱迪在立法會宣誓時大喊「民主自決,暴政必亡」,而鄭松泰則在宣誓前聲稱不會構成抗爭效果,卻在宣誓大喊口號「全民制憲」和「重新立約」,已違反了《基本法》104條、人大釋法的要求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

未付保證金申請遭暫緩

其律師因未有按法庭程序,入稟後在合理時間內交2萬元訟費保證金到法庭,案件已被暫緩處理,羅早前要求修訂有關傳票,希望法庭准他補交保證金及重開案件,法官區慶祥當時已拒絕他的申請。

上訴求重開案件被駁回

羅不服裁決,上訴要求案件重開,今年11月被上訴庭駁回,當時已下令他需要支付朱凱迪約7.9萬元訟費。羅的大律師就上訴庭的決定提出異議,上訴庭三位法官今再開庭處理,但稱他們無權推翻早前裁決,大律師亦無法說服他們,如果羅仍感不滿,應到更高級法院繼續打官司,判他就今日的法庭程序額外向朱凱迪支付4.85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 482、4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