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有片】黃浩銘接受「村長」諢名 「我無悔為衝擊者擋災」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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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事件中,黃浩銘站在衝突的最前線。不過,作為社運常客的他,在那場衝突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並非「勇武」的「衝鋒陷陣」,而是一夫當關,攔在試圖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向前,怒吼道「但村民唔係咁諗」,從此,黃浩銘有了「村長」的諢名。
3年後,當年阻止衝擊的黃浩銘,卻因此事身陷囹圄。剛獲保釋的他,在接受《香港01》專訪時坦言,並不介意被稱為「村長」,也未後悔當初自己出現在衝突現場,力阻衝擊人士,「如果我不去阻他們撞鐵馬,那些人今天都會坐10幾個月,其實我真是幫了他們,我幫了那些罵我的人。」

說起自己阻止別人衝擊,卻被戲稱為「村長」,更因此入獄,黃浩銘毫不介意,正如上衣上所印着的10個大字--我沒有敵人 也沒有仇恨。(梁鵬威攝)

擋一擋令別人避過牢獄 自己卻身陷囹圄

談起令他成為階下囚的這件舊事,以及他「村長」的諢名,黃浩銘毫不在乎,反而笑着說,「這個戲稱,已經真的變成我的『花名』了,我不介意的,我又是在村里長大的人,你叫我村長,戲稱我,我覺得ok。」說起當時被他阻止衝擊立法會的人,他卻頗有感悟,「如果那天是你們撞了,我沒有出手,我不阻撓你,由你撞,那很多人要坐監的吧。」他接着又說,「你罵我也好,沒有辦法。事後你就知道了,我這樣擋一擋你,幫你避過了牢獄之災。相反,我就受了這個牢獄之災。」

新界東北案被覆核刑期,黃浩銘事前沒有料到,自己會從社會服務令被改為重判13個月監禁。(資料圖片)

至於被問到是否因此覺得不忿,黃浩銘的答案毫不猶豫,連說三次「一點也不會」,他指着胸前印有內地已故異見人士劉曉波頭像T-shirt上的那句話,自豪地複述了一遍,「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

入獄後生活世界縮窄 以牢外書信為支柱

律政司向法院提出覆核新界東北案示威者判刑,令13被告由本來被判罰社會服務令,改囚8至13個案。黃浩銘承認,宣判一刻感到意外,但監獄生活,卻令他有另一番體會,「監獄裡所接觸到的資訊有限,見到的人,也來來去去都是那些,你的世界會一下子縮窄了。」

每日往返於飯堂、球場、工場、監倉,黃浩銘的日常生活世界被縮窄,原本沒有在意的,則被放大,「例如你的伴侶、家人,他們一下子就會在你的心裡面填到最滿。而本來在外面最不留意的資訊,也會放大,例如我看的報紙,基本上每一格,我都會看,港聞、國際、經濟、地產、娛樂,什麼都看,在外面,每個人都只是會關心自己手上的瑣事。」

黃浩銘在獄中的世界一下子縮窄,平時不太在意的家人和伴侶,卻被放大。(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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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老師信中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鼓勵
被困監牢,黃浩銘最大的支柱,是絡繹不絕從牢外親友和支持者處寄來的書信,「我收過一封我中學老師的信,我們之前一直很少聯絡,只是有時在維園六四集會相遇,我們會打個招呼。他在信中鼓勵我,叫我加油,他雖然不太了解東北案的詳情,但他知道我做的事是為了公義。信中他寫了什麼類似『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雖然沒有什麼特別的,但對我是一種鼓勵。」雖然其中一些來信者久未謀面,信中內容也未必一一記得,但知牢外有人支持自己,獄中的黃浩銘不敢輕言放棄。他形容監獄是一個很容易讓人「頹」的地方,但每次得知牢外的鼓勵,他都提醒自己不能灰心,「我告訴自己,要令自己更強壯,更有智慧,出去後,要能和他們一起並肩作戰。」

被法律「制裁」而失去自由,黃浩銘的在獄中的反思和閱讀,也大抵離不開「法律」,談到在獄中讀到的有關法治的文章,他滔滔不絕,「包致金大法官的文章寫過,一個沒有民主的社會,是不會有真正的法治,而香港只有『 類法治』,從未真正完整達到法治。」

黃浩銘說,監獄的生活很容易讓人「頹」,他全靠親友和支持者勉勵的書信支撐。(梁鵬威攝)

另一位為黃浩銘所津津樂道的法律權威,是英格蘭及威爾斯前刑事檢控專員御用大律師麥當納勛爵(Ken Macdonald),「我看到報紙上吳靄儀的文章,裡面有提到麥當納勛爵的專訪,我特意叫我律師將那本月刊寄給我」。黃浩銘認為,麥當納的觀點與包致金不謀而合,「麥當納之前在報紙寫過一篇文章,去批評那些罵法庭的人,他說如果我們這樣罵法庭,就是輸打贏要。但後來他接受另一個專訪時講得很清楚」。

「法治取決於合法性、民主和人權。這些是相互依賴的價值觀,每個都必須小心培育。缺乏民主合法性的法律,將不能得到效忠,不尊重人權的法律,只能稱為暴政。」
英格蘭及威爾斯前刑事檢控專員御用大律師麥當納勛爵(Ken Macdonald)
數月的監禁,讓黃浩銘有時間,也有機會,更深地反思「法治」的真正含義。(資料圖片)

「沒有民主立法機關 法庭也要執行惡法」​

黃浩銘指,真正的法治,除了司法獨立,還需要建基於一個民主、有認受性的政府,以及重視人權的社會。「香港只有司法獨立,撐得住腳嗎?真的值得憂慮。沒有民主的政府,沒有民主的立法機關,動輒人大釋法,(法律)隨時是『惡法』,『惡法』存在,法庭就要宣判。煮到埋來,佢就要幫手拿把刀來剁你㗎啦,沒辦法的,法庭也很無奈,因為你就是犯了『惡法』,很荒謬」。說完他又補充一句,「這不是黃浩銘個人的見解,這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和英國前刑事檢控專員麥當納勳爵說的。他們告訴你,如果沒有重視人權的民主政府,法治(rule of law)就變成『以法統治』(rule by law),那就是在幫助暴政。」

最後,黃浩銘提醒香港人「不要滿足於殘缺的司法獨立」,要完善法治,先決條件是要有民主政制,「這就是我們爭取的事,所以我們是不是在衝擊和破壞法治呢?其實我們是在保護它,我們要讓他更加好,更加完善,我們要向前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