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向讀寫障礙童叉頸 官信非想令男童受威脅 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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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涌一小學男教師,被指課堂上兩度向一名患讀寫障礙的小四男生叉頸,因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8日)在粉嶺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男童無說謊,但一年後才憶述案情,並把事情扭曲了亦不出奇,同時亦相信被告可能只是想令男童集中注意力而拉過男童衣領,但無意圖想令男童感受到威䝱,故判定被告兩罪名均不成立。

被告吳祖兒(左一)脫罪後與大狀潘展平(左二)及律師團合照。(許家希攝)

被告吳祖兒(35歲),被控於2014年11月及2015年6月在校內叉男童X的頸和扯其衣領。

裁判官指3名學校老師在作辯方證人時,均有將所見情況直接說出,不相信他們會為幫被告脫罪而說謊。裁判官又指,不相信男童X會說謊指控被告,但他事發後情緒不穩定,或將兩人拉扯記憶為叉頸並不奇怪。而且X在事發後一年作供,記憶扭曲亦不奇怪,但指其證供並不準確。

扯男童衣領不恰當

另外,法院考慮被告有否犯案意圖,裁判官指被告扯男童衣領的舉動並不恰當,亦會招來不必要的嫌疑。裁判官相信被告有可能只是想令男童將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而使用較過度的武力,沒有意圖想令男童感受到武力威䝱而襲擊,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FLCC39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