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議事規則與基本法23條有關?林鄭:說法完全不成立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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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本周繼續就修改議事規則進行審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有關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的爭議。
她指出,個別非建制派議員將修改議事規則與《基本法》23條立法拉上關係,是完全不成立;強調23條具爭議性,必須要社會有適合環境才可履行有關憲制責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有關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的爭議。(林若勤攝)

對於有個別非建制派將修改議事規則與《基本法》23條立法拉上關係,林鄭月娥認為是完全不成立,她強調23條具爭議性,立法必須要社會有適合環境才可履行有關憲制責任。

她又說,聽到個別議員指抗拒修改議事規則,否則立法會將不能阻去政府做損害市民的事;她稱,自己在政府任職37年,直言或許政府的工作不能滿足所有市民期望,但強調絕不會做傷害市民的事,批評以此為藉口抗拒討論修改議事規則是完全不適當。

她重申,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是《基本法》賦與立法會的權力,作為行政機關,她尊重立法會進行屬於自己權力範圍修改的事項,她希望該議題過後議會可以恢復平和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