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麥美娟:用人命賺快錢不可接受 冀政府盡快立法監管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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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誤殺案今(18日)於高院判刑,集團老闆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分別被判入獄12年及10年。一直關注事態發展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法庭的裁決彰顯了公義,亦反映了美容業界以人命來賺快錢絕對不可以接受,她又希望政府盡快就規管醫療機構儀器立法。

DR集團老闆周向榮被判入獄12年。(資料圖片)

麥美娟表示,案件對社會有好大的影響,故希望市民大眾能夠關注醫學美容的安全問題,在選用相關儀器前,要認真考慮是否安全;同時,案件證明了業界如因進行醫學美容而發生事故,絕對不止賠錢了事般簡單,更有可能要付上刑責,她希望這可以令業界願意接受政府監管。

她又指,事件反映了用人命去賺快錢是不可以接受;而相關家屬現時會先與律師研究判刑,再考慮是否要追究涉事的人;麥美娟希望政府可以盡快就規管醫療機構儀器立法,以避免同類型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