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安排二奶假結婚來港誕女 海關「明日之星」無罪釋放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首被告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中)及次被告高級關員林銳強(左),涉安排內地主婦第三被告童曉紅(右)跟港男假結婚詐騙入境處職員,被控串謀詐騙。(梁芷君攝)

海關「明日之星」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被控透過下屬高級關員,招攬一名港男與李的內地「二奶」假結婚,以安排「二奶」來港分娩。李與「二奶」及下屬等三人被控串謀詐騙罪,裁判官裁決稱案中「假老公」的庭上證供,與錄口供的版本有出入,錄取的口供有部分為他人修改,認為其供詞有不穩妥地方,故裁定三人脫罪,控方須支付第一、第三被告訟費,次被告則沒有訟費申請。

【海關高層李漢華脫罪關鍵:特赦證人口供矛盾 難證假結婚】

三名被告依次為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53歲)、高級關員林銳強(46歲)和內地主婦童曉紅(32歲),被控於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間,與港男廖健明串謀詐騙入境處職員,即童與廖於2013年3月4日在港結婚,誘使入境處人員允許童入境和在港逗留。

「假老公」證供前後有異 稱部分由廉署提供

裁判官黃士翔於周四裁決時稱,控方特赦證人廖健明的庭上證供,與錄取口供時有多個出入。廖在盤問亦更直認部分資料由廉署提供,黃官指對處理證供的方式有保留。而廖作供時受緊張及疲倦影響下,或會有新版本出現,故未能依賴廖的口供。

三名被告聞判後鬆一口氣,到庭支持三人的親朋更鼓掌,惟被保安阻止,散庭時,親友更向首次被告擁抱及握手道賀。

案件編號:FLCC 2406/2015

被認為是海關「明日之星」的李漢華,涉安排假結婚脫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