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平機會強烈譴責對外籍法官種族歧視言論:應理性討論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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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以警棍襲擊男途人鄭仲恒案件,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昨日(3日)被判入獄3月,並獲法官批准保釋,等候上訴。
然而,有人在朱經緯被判刑後,於法庭外對外籍裁判官作出種族歧視的言論,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今日(4日)發表文章表示,平機會對該言論予以強烈譴責,指除構成法庭藐視罪行,更有可能觸犯《種族歧視條例》,呼籲市民應以開放的態度,進行理性的討論。

對有人在朱經緯被判刑後,於法庭外對外籍裁判官作出種族歧視的言論,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今日發表文章表示,平機會對該言論予以強烈譴責。(資料圖片)

或觸犯《種族歧視條例》

陳章明指,近日有個別人士在法庭外以法官的種族作出帶有侮辱、貶義的言詞和稱呼,以表達對案件判決的不滿,平機會對該言論予以強烈譴責,指這些侮辱性言論不單無助建立共融的社會,更侵蝕香港國際大都會的形象及平等價值觀,更有可能觸犯《種族歧視條例》。

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數字顯示,非華裔人口佔本港人口的8%,包括菲律賓人、印尼人、白人、印度人等,陳章明指近10年非華裔的人口的升幅,超越整體人口的上升比率,而近兩年留意到種族中傷的個案有上升趨勢,截至去年12月,平機會共收到47宗投訴,大部分由非華裔人士提出。

陳章明指出,「種族中傷」是指藉公開活動煽動大眾基於某人的種族而對該人產生仇恨、嚴重鄙視或強烈嘲諷。任何涉及威脅傷害某種族人士的身體或損害其財產的種族主義煽動行為均被視為嚴重中傷,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和監禁。

他呼籲市民,在表達己見時亦應以開放的態度,進行理性的討論,而非作出種族中傷的言論,提醒任何人若基於他人的種族而以口頭或書面作出中傷言論,均可能違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