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劏170呎單位 月租3800予四口天台屋戶 戶主:好過無家可歸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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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才成立的社企「民社相寓」,提倡以低於市價出租分間房間予基層家庭。而「民社相寓」的合辦機構包括香港社會企業策劃有限公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是顧問之一。
丘先生一家為受惠家庭之一,他們曾住在180呎劏房,亦曾入住天台屋。現時,他們租住由「民社相寓」提供的「一劏二」170呎單位,衛生情況大大改善,月租支出更減少近千元。他直言:「係細咗小小,衣櫃都放唔落,但冇辦法,有單位好過冇單位住。」

丘生(右)丘太(左)結婚約2年,分別育有2歲及7個月大女兒,婚後曾入住劏房及天台屋。(王潔恩攝)

入不敷支 一家四口屈居天台屋 

丘先生與妻結婚約2年,分別育有2歲及7個月大女兒。一家四口僅靠他每月1.6萬薪水過活,平日已入不敷支,一家曾入住深水埗區劏房,惟180呎的單位月租卻要5,300元。

及後租約期滿,即使幼女剛出生,亦只可棲身於200呎的天台屋,「每次落雨都會漏水,樓下好多食肆,曱甴老鼠經常有,夜晚成屋行,廚房廁所好多老鼠屎……假天花都比佢哋(老鼠)咬穿幾個窿。」

至於大廈的治安問題亦甚為嚴重,不時有被爆竊消息傳出,但每月租金仍要5,000元,「無法啦!屋企人住喺深水埗,可以方便照顧,如果咁嘅租金,又要夠一家四口住,係得返天台屋。」

即使去年幼女剛出生,丘生一家四口只可屈居於200呎的天台屋。(受訪者提供圖片)
現時社企民社相寓提供予丘生的單位於170呎。(王潔恩攝)

天台屋清拆 社工安排入住單位

丘先生表示去年收到業主通知,要求在30日內搬走。由於市區單位租金太貴,他用盡方法「搵樓」亦不果。最後,社工為他尋得社企「民社相寓」提供的大角咀單位,丘生一家去年底已入住。

丘生指出,現時每月租金約3,800元,只佔月薪四份一,電費每度少收0.1元,每月可儲下約2,000元, 「現在用錢較鬆動,以前小朋友病了,只可去睇街症或急症室,但急症室輪候時候太長。」

一個單位「劏」兩間

「民社相寓」於大角咀的一座舊樓,將一個400多呎的單位分成2間,丘生的單位約170呎,屬一房設計,設獨立廁廚,廚房為開放式設計。

丘太指出,以前生活在天台屋時,由於空間較大,故小孩可又跑又跳,但現時的活動空間有限。加上現時是開放式廚房,小孩可輕易接觸爐具或利器。不過,現時單位環境較乾淨,更齊備消防設備,而單位更設獨立廁廚,她坦言:「小朋友還年幼,毋須共用較方便些。」

現時單位大廈設升降機。(王潔恩攝)

幼女出生後 公屋要重新輪候

丘太指出,早於2015年尾起以申請公屋。不過去年幼女剛出生,申請人數變成4人,使丘生一家要重新輪候。面對冗長的公屋輪候冊,丘生大嘆「失望」,「聽新聞有新來港人士,到香港未夠一年已輪到公屋……真正有需要人士卻要等6至7年,最快都要4至5年。」

他又指,現時房屋問題嚴峻,加上公屋有限,不少人住在工廈或「太空倉」,他直言:「現時我們已經咁困難,未來小朋友點算?」

民社相寓總幹事謝名軒表示,他們提供的單位無論在安全、裝修上都已提升,故會稱為分間套房,不會稱為劏房。(王海圖攝)

總幹事:會稱「分間套房」而非劏房

「民社相寓」總幹事謝名軒表示,截至去年底共租入48個住宅單位,當中有4間單位只收1元租金,大部分租約期為8至10年,每間單位平均500呎。若單位超過500呎,會分間成4間租出,每間平均約100呎,提供獨立廁廚。同時,「民社相寓」提供170間分間房間,當中包括22間獲資助的社會房間。

由於提供的單位面積較細,對於會否與坊間的劏房相似,他稱單位全合符規格,裝修及消防設備亦有提升,因此會稱為「分間套房」,「一個單位幫唔到咁多人,間咗之後可以幫更多人。」早前亦有報道指出,民社相寓以劏房牟利,他回應指,他們的8成盈利會補貼受助住戶,又稱社企要自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