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被指披露廉署調查案 定於3月2日開審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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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指透過電台節目及Facebook等渠道,披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正被廉署調查,因而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提訊。案中關鍵證人即總調查主任容禮明的軔帶傷勢進展良好,下月便可以復工,裁判官下令案件如期於3月2日開審。

吳文遠在庭外不忘批評新任律政司司長鄭汝樺。(陳雯慧攝)

吳文遠、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社民連成員、示烕者,在提訊前庭外示威叫口號,批評近日新任律政司司長鄭汝樺在僭建風波中,寬己嚴人,更諷刺自己的政治敏感度也不足。

長毛指律師司選擇性執法

另長毛市批評,律政司控告他一項藐視立法會罪,卻選擇性執法,在諮詢法律意見後,只控告他,而不控告另一泛民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

40歲的吳文遠被指於去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間,明知或懷疑廉署正就有人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明罪行而作出調查,經Facebook披露馮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目標,又透過包括港台在內的媒體,以及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披露他會以投訴人身份錄口供。

案件編號: ESCC 103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