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會所 去年開放外界總時數 最少不足2000小時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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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一直被批評,獲優惠批地的私人體育會用地只有少數人可享用。民政事務局今日(24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公開了過去三年間,私人體育會可供外界團體使用的體育設施總時數。
據資料所示,於過去一年中,有五間私人體育會開放予外界的總時數不足4000小時,最少僅有1,932小時,最多約3.9萬小時。

粉嶺高爾夫場佔地170公頃,坊間一直有聲音要求收回土地,用作建屋。(資料圖片)

為鼓勵承租人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體育設施,政府為於2011年及2012年到期的承租人續期時,要求他們每月向合資格外界團體開放體育設施最少50小時。

九龍草地滾球會開放總時數最少

現時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租地的承租人,共有31個為私人體育會。民政事務局今日書面回覆時,公開了21個私人體育會的總設施開放時數。

據資料顯示,於2017年間,五間私人體育會開放予外界的總時數不足四千小時,當中包括菲律賓會、九龍印度會、九龍草地滾球會、巴基斯坦協會香港有限公司、九龍仔業主會。其中以九龍草地滾球會開放總時數最少,只有1,932小時。

同時,九龍木球會則達39,840小時,成為開放時間最長的私人體育會。

香港有不少哥爾夫球場以私人遊樂場契約批出。(資料圖片)

以「暫緩」繼續使用用地

根據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政策,所有期滿的契約,必須得到行政會議批准才可續約。根據現行政策,於2011年和2012年到期的契約獲批准以象徵式地價續期,但在租契中加入「進一步開放設施」規定。

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到期的契約承租人,均以「暫緩」安排繼續使用有關用地,直至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及相關事宜的檢討工作完成為止。換言之,自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展開以來,沒有契約獲續期。

清水灣鄉村俱樂部於2011年獲批准續期15年。由於部門需與承租人處理相關續約事宜,如加強開放設施的細節等,為免導致契約出現「真空期」,地政總署從2012至前年向該承租人發出6次「暫緩」函件,准許承租人按照期滿契約的條款和條件,暫時使用有關用地。有關續約工作於2016年完成後,地政總署正式與承租人續約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