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富花園8億大維修只得兩報價 疑涉圍標 業主組法團屢受阻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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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富花園大維修只得2間承辦商報價,但費用高達7億元,有業主擔心工程牽涉不法圍標。(網上圖片)

薄扶林置富花園即將大維修,但管理公司只提供兩間承建商的報價,開價7億元,最快本月23日議決。有業主原本打算於明天(4月9日)自組業主立案法團監察事件,但近日卻獲民政處告知收到近千份反對書,要求取消業主大會,懷疑是管理公司從中作梗,打壓小業主。

有業主擔心維修工程涉及不法圍標,將再次發動聯署運動,並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條,於本月22日舉行業主大會,冀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終止翌日的投標決議。

部份置富花園業主擔心維修工程涉及不法圍標,原擬於本周六召開業主大會商討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但收到民政處通知收到逾20%業主反對書,要求取消會議。(黃雲娜攝)

有4,300戶的置富花園,由新鴻基轄下的置富花園有限公司管理。管理公司早前將屋苑的維修工程定為最高級別的C牌,有7間公司入標申請,但上月底管理公司公布,維修工程只有「華營」和「其士」兩間承建商提供報價,工程造價由6至8.6億元不等,平均每戶需要攤分15至19萬元。

有業主認為招標程序不尋常,擔心工程涉及不法圍標,故於較早前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A條,向民政處申請在本周六召開業主大會,希望屆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監察管理公司。不過,業主陳耀龍指出,過去曾經打算在屋苑張貼召開業主大會的通告,通告中提及是次招標的各大疑點,但被管理公司以「塊板full咗」為由拒絕,當他籌辦居民大會時,管理公司亦袖手旁觀,沒有提供任何協助。另外,曾有支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長者被多名大漢圍堵,甚至有人在區內成散播「成立法團咪仲衰」的言論,涉誤導居民。

置富花園成立業主立案發團召集人梁卓雄(右)將於4月22日再舉辦業主大會,投票支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黃雲娜攝)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質疑,民政處也「偏幫」反對者,因為業主日前收到民政處的通知,稱收到21%業主的反對表格,要求取消原定周六舉行的會議。不過,莊榮輝認為有900份反對書應屬無效,因為它們原本只簽署了姓名,並沒有填上會議召開的日期和時間,但當確定會議日期後,民政處卻容許有人收回反對書,再填補資料。

民政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當時徵詢過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故逐一致電聯絡有關業主,查詢對方需否撤回或修改反對通知書的資料,確定有關通知書合法有效。涉事的管理公司亦指,承建商的數目符合法定要求,並會於4月23日決定是否需要重新招標。

小業主近日再發起聯署行動,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條,收集了超過5%的業權支持,推舉業主梁卓雄擔任召集人,由他於4月22日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決議是否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梁卓雄呼籲業主可以踴躍參與,成立法團以監察管理公司的運作。

置富花園服務處解釋,在2012至2015年間,曾就維修事宜先後召開5次業主大會,由業主投票決議有關選擇顧問公司和承辦商標書的評審準則。在去年9月的業主大會上,業主投票通過評審承辦商標書的評核準則,要求入圍者必須為發展局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建築名單丙組(俗稱C牌)的承辦商,並提供3年經評核的財務報告。

及後,服務處根據準則向全港40間持有C牌的承辦商發出投標邀請,並以登報方式作公開招標;最後服務處收到7間公司回標,但當中只有4間持有C牌,但其中一間未能提供銀行結餘和信貸證明,而另一間則出現財務虧損,因此,只有兩間承辦商符合資格。服務處重申,承建商投標的數目,完全符合民政事務局規定的工作要求守則,故在徵詢業主意見後,決定於4月23日召開業主大會,決議究竟需否重新招標。

至於業主陳耀龍質疑管理公司阻撓其張貼通告、甚至在其召開居民大會時,亦不曾提供協助,對此,服務處反駁稱,管理公司會在不涉及額外開支的情況下,為籌辦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居民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而陳去年底召開業主大會時,管理公司亦提供了相應支援。另外,管理公司亦協助陳張貼通告於當眼處,不過陳指出,有關通告經過修改,刪去了招標的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