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雷、帶選票回家屢惹爭議 票站主任:觀感極差政府應改善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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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選舉,票站主任每每受到質疑。票站主任、副主任、助理主任均可帶選票回家保管,再於投票日把選票帶到票站,究竟誰可以做票站主任呢?《香港01》獲得本屆補選的《招募選舉工作人員通函》,發現原來只要達到某個薪級點,毋須面試,培訓半日,就可以做到。
立法會補選星期日(3月11日)舉行,選前選舉事務處容許市民帶「掌心雷」入票站,令選舉程序再受質疑。曾任職助理票站主任的公務員Sam,接受《香港01》專訪,他說曾在票站內「擊退」操控長者投票的人士,他明白DQ、帶選票回家、選票數目出錯等連串事件,令市民對選舉失去信心,「當選舉本身的公正受到質疑,選舉每一步都可以被質疑,政府要思考如何取得市民信任。」

2016年9月立法會選舉,有港島區長者選民手心寫有5號民建聯張國鈞名單、809號民建聯周浩鼎名單的號碼。(資料圖片)

近年選舉,各大傳媒都曾拍攝到,有政黨相關人士向長者發放「掌心雷」,即寫有候選人編號的字卡或直接寫在手掌中的號碼。多年來均有市民擔心,這是部分政黨操控選舉誘導投票。

近日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在社交網站發布公務員提供的選舉培訓簡報,列明「掌心雷」或「掌心卡」,毋須干預,又指有關行為不構成罪行;但若選民公開向其他人展示資料,就要立即上前制止,因可能構成拉票活動,觸犯法例。

操控長者投票 票站主任即場「擊退」

曾在多屆選舉中擔任助理票站主任的公務員Sam(化名),對《香港01》記者詳述應對「掌心雷」的經驗。他說過往選民自己帶提示卡入票站,提醒自己投票是一直容許的,如行政長官選委會選舉,一人投60票,帶筆記提示自己很合理。

眼見有人掌心雷疑似操控別人投票,他只能大嘆無奈,「票站外發生的事,我們很難干預,除非改帶入票站物品的規定。」但他強調,在票站內展示、派發「掌心雷」,或在站內指示他人投票,都是絕不容許的。

Sam過往曾在票站內擊退懷疑操控投票的事件,當時有中年人帶同一名長者入站內投票,領取選票後堅持要幫長者填寫選票,票站職員多次解釋若長者有需要,可讓職員陪同,但被中年人拒絕,最後二人放棄投票,一同離開。

票站主任、副主任或助理主任,須帶選票回家保管最多一星期。(招募選舉工作人員通函)

自己搭的士帶選票回家

2016立法會選舉,票站主任領取選票回家後,再在投票日帶到票站的做法,引起極大爭議。Sam說此做法已沿用多是,不明白為何在2016年才引起討論。

他說,視乎票站大小,票站主任、副主任和助理主任,均有機會帶選票回家,最多在家保管一星期。他說主任領取和核對選票後,再用膠袋包住,貼上封條密封並簽名,鎖入行李箱,再帶回家,「自己搭的士,無解款車級數保安」。行李箱的鎖匙,則由保管選票的主任自己保管。

Sam坦言,運送選票的方法觀感很差,但可以造假的機會很小。

傳真社2016年9月拍攝到票站職員領取選票放入行李箱,選舉事務處事後報警處理。(資料圖片 / 傳真社)

月薪逾4萬元公務員有機會保管選票

究竟什麼人才能擔任票站主任呢?選舉事務處並無如此大量人手應付全港各個票站,因此每次均在公務員內部招聘。《香港01》另獲得本次補選的《招募選舉工作人員通函》,當中列出招聘條件。

其中票站主任要求,為薪級點39或以上,即月薪至少82,425元;而助理票站主任,則要求薪級點23或以上,即月薪逾42,410元。

助理投票主任的職權,列明要「親自負責妥善保管從選舉事務處收到的選票,直至投票開始前在投票站把選票交予投票站主任。」

原來應聘各級選舉職員,只需該公務員符合相關薪級點,之後等待通知,毋須面試或品格審查,之後接受選舉事務處半日至一日培訓。

只要達到特定薪級,公務員就可申請擔任票站主任等選舉工作人員。(招募選舉工作人員通函)

「選舉本身的公正受質疑 每一步都可被質疑​」

上次選舉,Sam形容選民對政府極度不信任,不少選民領取選票後先「驗屍」,看看選票有無崩角等,「選票從一本簿中撕下來,有一點崩角不會影響選票是否有效,但選民由此擔心,我們唯有更換,再註銷原本撕下來那張。」

2016年選舉五個票站總票數多過派出選票數目100至300票,Sam坦言,難保不會計錯數、劃錯選民登記册紀錄等,但相信並非刻意造假,但DQ、掌心雷、把選票帶回家等連串事件,令市民對政府、選舉程序不信任,「當選舉本身的公正都受到質疑,選舉每一步都可以被質疑,我們做什麼都無用,政府要思考如何取得市民信任。」

傳真社2016年9月拍攝到票站職員領取選票放入行李箱,部分行李箱無上鎖。(資料圖片 / 傳真社)

選舉事務處:選票行李箱鎖匙票站主任自己保管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指,選民如備有其所選擇的候選人資料、手心寫上候選人的資料,例如候選人的名字及號碼等(俗稱「掌心雷」),方便填劃選票時作參考,有關行為並不構成罪行,惟選民不可在投票站內向其他人展示有關資料,否則有可能構成拉票活動及違反選管會的規例,屬犯罪行為。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起就處理「掌心雷」為投票站工作人員提供指引。如「掌心雷」的資料純屬個人參考之用,工作人員毋須干預;但如有關選民公開向投票站其他人展示手心上的資料,投票站工作人員則應立即上前制止。

發言人又確認,選票行李箱的鎖匙,由該票站主任保管,本次補選與往屆一樣,由投票站主任及其副手於選舉前領取選票。由於所有投票站都是臨時借用場地,沒有穩妥的地方存放選票,亦沒有投票站人員在場進行穩妥的檢收程序,所以難以將選票於投票日前送往投票站。 他強調選票會以膠袋包好,並以防干擾膠紙封妥,在投票開始前,投票站主任亦會通知在場的候選人或其代理人,並讓他們觀看開啟選票封包,如有需要,他們亦可要求查看選票。 

重溫2016年9月1日,直擊選舉事務處提早分發選票等物資予票站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