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區社區重點項目僅得3處完工 4項目仍未獲批撥款 

撰文:李偉欣
出版:更新:

前特首梁振英於2013年的《施政報告》提出,18區每區預留1億元進行一些社區重點項目。民政事務總署最新文件指出,23個已獲批撥款的項目,只有3個已經全面展開服務;仍有4個項目等待立法會批出撥款,兩個項目已經擱置。

其中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已被擱置。(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23個已獲批撥款的項目,只有3個已全面展開服務,包括黃大仙廣場擴闊及改善工程、葵青區加強社區健康服務、以及屯門區推動青少年發展,餘下的20個項目大部份需要在2018年中至年底才完工。

此外,在南區的眼科檢查服務、復康巴士服務、灣仔區興建摩頓臺活動中心,以及觀塘區音樂噴泉項目,仍未獲得立法會撥款;而南區漁民文化中心和大埔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則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