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10月升終院法官 英加兩女官亦獲委任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將於今年10月升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而現任終院常任法官鄧楨,會於今年任期屆滿後,改為終院非常任法官,為期三年,另兩名分別來自英國及加拿大的女法官,亦被委任為終院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這不單止是終院首次有女性法官,亦是首次有加拿大籍法官獲委任。

政府今作出公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廉委員會的推薦,作出以上任命,張官的新任職務,將於今年10月25日生效,而鄧官現在常任法官的職位,則會於同月24日屆滿,鄧官非常任法官的任期,亦會緊接著他現有任職屆滿後展開。此外,行政司官亦委任何熙怡女男爵及麥嘉琳為終院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有關任命有待立法會同意。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將於10月升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資料圖片)

張官是土生土長香港法官

張舉能法官是名乎其實,土生土長並在香港接受法律訓練的香港法官,他1961年在香港出生,在香港接受教育及取得法律學位,亦在港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他亦曾到美會哈佛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張官於1985年取得大律師資格,1995年取得新加坡的訟辯人及律師資格,翌年開始作私人執業,於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由區域法院法官做起,2003年被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並於2011年6月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曾審理多宗觸目案件

張官在高院任法官時,曾處理遺囑認證訴訟,及憲法和司法覆核的案件。他任高院法官時,曾審理梅豔芳的遺產案,至出任上訴庭法官時,亦處理過多宗涉及憲法爭議的案件,包括前年游蕙禎及梁頌恆的DQ案件,上訴聆訊時亦由張官主理。

司法機構宣告任命的兩外籍法官,包括英籍法官何熙怡女男爵(左)及加拿大籍女法官麥喜琳(右)。(The Supreme Court Uk 及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網頁圖片)

兩女法官被委任普通法地區法官

另外,今次任命亦包括兩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分別來自英國及加拿大的女司法人員。

其中來自英國的何熙怡女男爵,曾就讀劍橋大學,她曾在大學任教法律,亦有兼任律師工作,她於去年成為英國最高法院院長。

而另一名女法官麥嘉琳,則為加拿大公民,亦曾在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律學院擔任終身副教授。她自1981年開始在加拿大擔任司法工作,2000年成為首位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女性,至去年12月退休,她亦是首位被委任到終院的加拿大籍法官。

在終審法院的聆訊及裁決中,一般都由五名法官組成。由1997年7月1日以來,除了極少次的例外情況外,終審法院在審理實質上訴案件時,均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名單選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訊。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在今年十月屆滿後,會改任為終院非常任法官。(資料圖片)

而將轉任為非常任法官的鄧楨法官,1947年在上海出生,於英國接受法律教育,在1969年於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並先後在英國、澳洲及美國取得大律師執業資格,1986年被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亦是香港最資深的大律師之一,並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他於2004年加入司法機構,任高院原訟庭法官,翌年即被委任為上訴庭法官,2010年9月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012年獲委任為終院常任法官至今。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恭喜張舉能成為終院法官,認為兩名非常任法官熟悉司法界,「是普通法一等一司法人才」,加上現時非常任法官沒有女性,認為是好的現象。

獨立議員何君堯指,今次是政府首次委任普通法地區女法官,加入終審法院的人才庫,相信對本港有好處,期望政府邀請更多其他國家的法官加入司法系統。他又說,《香港終審法院條例》中列明審議案件時,本地和海外法官的比例,當中本地法官會佔大多數,認為委任更多海外法官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