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強積金對沖】羅致光:撤對沖勢在必行 增社會將來承擔力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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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與勞資雙方開會,商討最新強積金對沖方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3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取消強積金是勢在必行,盡快取消對沖,可令社會更能承擔將來的挑戰。他又強調政府有道義責任協助商界過渡,但僱主及僱員亦有基本責任。

羅致光指現行強積金機制下,逾九成打工仔的僱主供款部份被對沖,而面對人口老化的挑戰,將來社會需要「付鈔」承擔,唯一方法就是加稅,因此政府有責任盡快取消對沖,增加社會日後的承擔能力。他又解釋政府在設計新方案時的背後理念,為減低僱主未知數的風險,機制「劃線」以生效日期當月的薪金計算過去十年的遣散費,令該筆錢仍然可以對沖,令僱主無誘因立即解僱員工。

另外他提及長服金和遣散費有39萬元上限,若聘請新員工需重新計算,僱主若裁員有一定成本。

羅致光表示,面對將來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勢在必行。(資料圖片)

對於商界的反對聲音,羅致光指在制定新方案前聽取不同僱主意見,當局需選出一個對僱主成本最低、而對僱員保障最多的方案,現在提出的兩層補貼是設想到有中小微企即使透過「專項儲蓄戶口」儲錢,都不一定有足夠結餘付長服金及遣散費,他預計微企得到第二層補貼的機會較高,而按目前估算,在撤對沖20年後,預計有56%的微企有足夠專項儲蓄支付長服金,已較今日的機制理想。

羅致光指長期服務金的討論爭議多,惟僱主在很多情況下都不用付長服金及遣散費,如僱員自己離職、或解僱表現不佳的員工等,統計顯示目前只有4成離職員工需由僱主支付長服金及遣散費,新方案需考慮到僱主會否輕易解僱員工。

今次的政策轉變,羅致光指政府幫僱主是道義上的責任,但他強調責任是過渡,僱主和僱員亦有基本責任,惟現今方案仍未落實,各方可再討論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