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億日圓劫案 控方擬將文子星等5被告案件合併 文續每8日上庭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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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裔被告文子星與另4人涉嫌在尖沙嘴搶劫4億5千萬日圓案,文與另外4名涉案的南亞裔及泥泊爾男子原分兩案被控,今日(9日)5人一同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警方繼續嚴密戒備。控方透露欲會5人所涉的2案合併。案件被押後至5月28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另文子星繼續保留8日上庭權利,他將於4月17日再到庭作保釋覆核。

5名被告:印度裔的文子星(29歲,售貨員)、尼泊爾裔的LIMBU ENISH(26歲,酒保),及另案的三名被告則是簡志成(32歲,貨車司機)、THAPA Kenis(21歲,無業)和MUHAMMAD Yamin Butt(38歲,無業),他們全被控於今年2月9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搶劫ABUSTAN Danielle John I和亞新逾4億5千萬日圓現金,相等於約港幣逾3千2百萬元。

5人繼續毋須答辯。控辯雙方在庭上同意,將就先後被提訊的被告的案件合併,但需準備文件。

尼泊爾籍被告LIMBU ENISH今有申請保釋,惟遭裁判官拒絕,5人還押至5月28日再提訊。被告文子星繼續保留8日上庭權利,其案件押後至4月17日。

案件編號:KCCC107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