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近五學年收40宗性騷擾投訴 65%成立 七淫師被吊銷教席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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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年屢屢發生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件,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11日)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局方在2012/13至2016/17學年共收約40宗個案,當中12宗為調查後不成立、兩宗正調查或在等候上訴。 當中26宗成立,16宗為學生所為,他們被判接受警司警誡或進入勞教中心;另10宗則是教師,當中7人被教育局取消教師註冊資格,另3人接獲教育局發出警告信。
教育局現時沒有規定校方必須呈交曾處理涉及正式或非正式性騷擾個案的紀錄,而現時看不到有迫切需要作有關統計。他解釋,教育局有要求每間學制定合適該校情況的清晰校政,以防止校內出現性騷擾情況。他稱,若事件性質輕微,可由校方處理;至於嚴重事件,校方應聯絡警方、社會福利署或平等機會委員會等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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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在「校本政策」下,學校事務由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處理,而校方應視乎受害人的年齡、事件影響及心理因素等,衡量事件的嚴重性、屬單一還是重覆事件。若事件性質輕微,可由校方處理;至於嚴重事件,校方應聯絡警方、社署或平機會等尋求協助。

逾十宗學生性騷擾個案

楊潤雄直言,現時教育局無規定校方必須呈交涉及性騷擾個案的紀錄,惟涉及教職員嚴重失德或侵犯的事故是必須呈報。而教育局在2012/13至2016/17學年,共收到約40宗個案,當中約12宗為調查後不成立,兩宗正進行調查或正等候上訴。而在26宗查明屬實的個案中,有16宗個案的肇事者為學生,學校均把個案交社署或警方跟進,有學生被判接受警司警誡或進入勞教中心,而輕微的個案,學校除適當懲處學生外(例如發出警告信、記過或暫時停課),亦有為學生提供適當的輔導。其餘10宗肇事者為教師的屬實個案,當中7名教師被教育局取消教師註冊資格,另外3名教師則接獲教育局發出的警告信。

他被追問局方會否引入機制,掌握校園性侵個案的數據時稱,看不到有迫切需要作有關統計。他解釋,學校應有清晰政策防止性騷擾校園內出現,並確定有關政策被正確執行,認為每間學校可按該校情況決定如何處理。他強調,教育局一直以通告、指引、教職員簡介會等形式,重申學校有責任確保學生及僱員在沒有性騷擾的環境下學習及工作;而校長、中層管理人員及教師培訓中亦有加入相關內容,以提高警覺性。他指,教育局建議校方書面制定學校政策,加強職員及學生對校園性騷擾認識。

至於政府會否考慮加強將呈報性罪行紀錄加入至入校的外判服務或教練身上,楊潤雄回應表示,校方可要求有關人士進行核查及授權校方查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