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失人腦】腦部解剖需時近月 不會歸還家屬 多作標本研究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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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醫院爆出遺失死者腦部樣本事件,院方已報警處理,並就事件向家屬表示深切歉意。
有腦科教授接受《香港01》訪問指,腦部是一個較特殊的器官,需要先浸泡近一個月可以解剖,所以遺體都會先火化,完成解剖程序後亦不會歸還予家人,病理科會留作研究或標本用途,但絕對不會當作醫療廢料處理。

北區醫院殮房只有大門上鎖,內裡的標本室未有上鎖,而且也沒有閉路電視對正標本室大門。(羅君豪攝)

港大學醫學院腦內科教授張德輝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一般需要解剖腦部的情況有兩個,一是死因不明,按照法律要求需要解剖,以向死因裁判庭提交死因;二則是醫生懷疑死者的腦部發生病變,有可能涉及傳染或遺傳的腦部疾病,故病理科會聯絡家屬,並在家屬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局部解剖程序。

同時,由於腦部跟其他器官不一樣,不可以單憑肉眼觀察、拿出來直接觸摸,或切部分組織;張德輝稱如要解剖腦部,需先將整個腦部取出,再浸泡在防腐劑,讓防腐劑滲入腦部,需時約3至4星期,以使腦部變硬,及後醫生才可把腦部切片化驗。由於過程需時,所以遺體都不會等待整個解剖程序完成,家屬便會辦理火化等身後事。

北區醫院病人腦部離奇失蹤時序。(香港01製圖)

解剖後腦部不完整 不能放遺體

張德輝又提到,在完成解剖程序後,腦部都不會歸還予家屬,一來腦部並不完整,亦不能夠放回遺體原有部位;但因為解剖腦部是比較罕見,所以醫院病理科都會保留腦部作研究或標本用途,但絕對不會當作醫療廢料處理。

張德輝提到,在完成解剖程序後,腦部都不會歸還予家屬。(資料圖片/江智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