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條例】梅窩隱世古剎申請做骨灰龕 村民憂破壞寧靜擬抗爭

撰文:朱韻斐
出版:更新: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於去年6月刊憲生效,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正在審視144宗申請,其中一間是位於梅窩有數十年歷史的隱世廟宇桃源洞。有該村村民指,由梅窩碼頭到村內只有一條窄馬路,無法承載逾千龕位的龕場帶來的額外人流,更指廟宇與民居最近只有一牆之間,燒衣會影響村內環境衞生、安全,促請委員會拒絕向桃源洞發骨灰龕牌照。
村民周日(22日)將舉行居民大會討論後續行動,不排除會封路抗議。
桃源洞業主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桃源洞由來已久,而且該地帶要有「禁區紙」才能駕車進出,善信要走路入村,相信不會帶來嚴重交通影響。

桃源洞二樓有逾千個木板間隔而成的四方格子。(張浩維攝)

桃源洞位於大嶼山梅窩鹿地塘村43至45號,與村內最近的住宅只有一牆之隔,四周圍着不少民居。桃源洞供奉了各方神祇,如觀音、七姐、齊天大聖等,記者到現場二樓、三樓巡視,目測約有3,000個木板間隔而成的四方格子。

曾雲偉續指,梅窩碼頭到村內只有一條道出入,現時上、下班時車輛都會「排長龍」,擔心若加上逾千龕位,外人出入會影響居民生活,更擔心影響緊急救援。(張浩維攝)

鹿地塘村原居民村長曾雲偉指,桃源洞於上世紀60年代建成,早年主要用於靜修、養老、供奉神明;直至約5、6年前村民發現桃源洞內開始放置先人骨灰,疑違反土地用途遂去信各政府部門投訴。

村民一致反對辦骨灰龕場 憂影響風水衛生交通

曾雲偉說,桃源洞有關人士曾於去年提出,與村民合作做骨灰龕場,同年居民大會一致反對建議,因為村民擔心設置骨灰龕場會影響風水,村民並留意到桃源洞會在廟前的田間燒衣,影響環境衞生:「啲灰飛到周圍都係」。

另一個令村民擔心的是交通問題,曾雲偉續指,梅窩碼頭到村內只有一條道出入,現時上、下班時車輛都會「排長龍」,近10年桃源洞愈來愈多祭祀活動,如神祇誕時就多車多人,影響村內交通;若加上逾千龕位,外人出入會影響居民生活,更擔心影響緊急救援。

這條是通往桃源洞的必經之路,曾雲偉說,若不經過這些屬於村民的私人土地就無法前往,村民不排除會繼續封路抗議。(張浩維攝)

村民籲拒向桃源洞發骨灰龕牌 擬封私家路抗爭

曾雲偉表示,村民並非反對桃源洞繼續原本幾十年的靜修和拜神活動,但改建成骨灰龕場會嚴重影響村民日常生活,認為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在發牌時,應考慮申辦場地有沒有遭居民反對、是否會影響民居的環境衞生,呼籲委員會拒絕向桃源洞發骨灰龕牌。曾雲偉又認為,政府應肩負起建公營骨灰龕的責任,並應選擇在遠離民居的地方興建,免影響民生。

涉及今次爭議的鹿地塘村,90%是私人土地,曾雲偉續指,外人若不經過私人土地就無法前往桃源洞,去年就曾封路半年抗議桃源洞發展。鹿地塘村將於周日(22日)舉行居民大會討論後續行動,不排除會繼續封路抗議,呼籲孝子賢孫不要購買桃源洞龕位,直指「買咗都冇用、你入唔到嚟。」

桃源洞與村內最近的住宅只有一牆之隔,四周圍著不少民居。(張浩維攝)
李玩璋說,桃源洞的骨灰龕位會以慈善形式營運,而不打算收錢賣龕位。(張浩維攝)

桃源洞主持:會以慈善形式營運 為拜觀音的有緣人提供陰宅

對於村民的反彈,桃源洞方面有一番解釋。桃源洞主持李玩璋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申辦骨灰龕是因為有很多跟她學唸經的徒弟,希望他們離世後有龕位可用,並為拜觀音的有緣人提供陰宅,會以慈善形式營運而不打算收錢賣龕位,又續說「申請都未成功,賣給誰?誰又會買?」至於正申辦多少個龕位、目前程序等,就由跟李玩璋學念經的徒弟張日強處理。

桃源洞位於大嶼山梅窩鹿地塘村內。(張浩維攝)

桃源洞業主:禁區路每日私家車上限25輛 對交通影響有限

李玩璋徒弟、桃源洞業主張日強回覆《香港01》電話查詢時承認,桃源洞內約有數十名先人的骨灰,正申請營辦數百個龕位,說「冇收錢,阿婆(李玩璋)真係做善事!」對於村民指設置龕場可能影響村內交通,張日強反駁,桃源洞是很小型的寺廟,加上有關地帶屬於禁區路,私家車要取得俗稱「禁區紙」的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才能進入,而且每日許可上限僅25輛車,善信搭巴士或船到梅窩再走路入村,相信不會帶來嚴重交通影響。

對於環境衞生等問題,張日強回應指「(桃源洞)已經有幾十年,個個都知,唔係今日去做呢樣嘢」。張日強續指自己是「依照老人家意思做,做唔到都無計,人哋要反對都冇辦法,冇信心拿到牌,只係做善事唔會苛求,又唔係要賺錢,如果申請唔到會同政府傾點處理(現有骨灰)。」他會了解村民在居民大會上的意見後,看是否有需要再作回應。

曾雲偉指,桃源洞會在田中燒衣,影響環境衞生,說「啲灰飛到周圍都係」。(張浩維攝)

食環署:龕場申領牌照需符合對環境的影響等規定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香港01》查詢指,桃源洞的暫免法律責任書及牌照申請仍在處理中,署方曾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後巡查桃源洞,並沒有發現有違反條例的情況。署方續指,私營骨灰安置所如要申領牌照,必須向發牌委員會證明符合所有有關規定,包括關乎土地、規劃、建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處所使用權、公契 、對環境的影響、機電安全等規定。

規劃署回覆指,桃源洞屬「鄉村式發展」,而靈灰安置所不屬於第一、二欄准許用途,署方曾於2017年5月到桃源洞實地調查,廟宇內放置有少量舊龕位,但沒有發現有新置龕位,廟宇上兩層是空置的樓層,署方於周三(18日)再到該地點巡查,情況與2017年相若,而上兩層被鎖上未能進入。 

根據紀錄,城規會沒有收過任何涉及有關地點的規劃申請。 如發牌委員會否決相關申請,規劃署指會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該廟宇內有涉及《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會採取適當執管行動。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指,桃源洞有存放人類骨灰及用作廟宇用途,違反相關契約條款,同年6月已將警告信註冊於土地註冊處(俗稱「釘契」),地政處會視乎其骨灰安置所申請結果考慮採取相應行動。

運輸署指,未有計劃修改桃源洞有關的封閉道路範圍。 署方一向鼓勵市民採用公共運輸工具往返大嶼山南部,以減低車流和對環境的影響。署方至今未收到有關桃源洞申辦私營骨灰安置所的具體資料,如接獲相關交通評估報告及擬議疏導人流措施,會詳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