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助客戶批13億貸款 東亞銀行前高層否認控罪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嫌收受利益,助批信貸融通達13億元,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涉嫌收受逾8萬多元的嬰兒禮品,名錶等禮物,及以135萬元折扣價買入保時捷跑車,為客戶提信貸建議,令東亞批准該客戶名下公司信貸融通達13億元,因而被廉政公署拘捕。劉等4名涉案人士今(4月25日)否認指控,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4名被告依次是劉有為(42歲)、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67歲)、譚的姪兒譚曉杰(33歲),以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41歲)。首被告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次被告被控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第三及四被告則被指控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

獲嬰兒韆鞦及沛納海手錶 折扣價購保時捷

控罪指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間,劉有為在職時曾以80萬折扣價向譚伯榮購得價值135萬保時捷跑車,又收取譚伯榮值8萬多元的嬰兒韆鞦以及5萬多元的沛納海手錶,作為維持譚伯榮公司之信貸申請的報酬。而第三及四被告,則被指在2013年6至8月間串謀捏改裝修公司的發票。

譚伯榮為東亞銀行客戶,控方指劉有為曾為譚伯榮作信貸建議書,東亞其後向次被告批出15項信貸融通,總額達13億港元。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DCCC 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