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選舉呈請案 陳稱若申法援被拒 或放棄上訴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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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2016年被拒參選立法會選舉,他因此而提出選舉呈請,今年二月被判敗訴。陳浩天今(26日)指,他早前已就選舉呈請提出上訴,但法援署現時拒批出他申請,陳稱有可能因未能承擔訟費而放棄上訴。

陳浩天稱不獲法援,訟費將超乎他所能承擔的程度。(許家希攝)

法援認為他並無勝訴理由

陳浩天指,法援署在申請選舉呈請限期前兩天才得被法援拒絕申請,令他在選舉呈請限期後才提出上訴。他指,法援署曾徵詢了資深大律師林定國,林認為他的選舉呈請沒有合理的勝訴理由,故拒絕批出他的申請。

不獲法援訟費料過百萬

他指,就是次上訴,即使法援批出援助金,他個人都要承擔數十萬訟費,故若不獲批法援,訟費將高達過百萬,超出他的負擔能力,故法院不等待其法援的上訴結果,或可能放棄上訴。

認為有義務提選舉呈請

但陳稱,為了香港人的選舉自由、言論自由及選舉自由,他有義務提出選舉呈請。他又指,觀乎近期有關立法會選舉的判決,觀察香港的法院是順從了中國的政治壓力。若香港法院繼續堅持順從這股壓力,他會對自己的案件感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