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失誤】少女動脈被插穿 家屬批聯合醫護卸責、無提中風風險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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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6歲少女去年在聯合醫院接受導管手術期間,疑因醫院醫護錯誤插穿動脈致腦中風,至今半身不遂,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醫管局昨日公布專家報告,指事件罕見,相信女童出現中風與放置導管程序有關係,但強調無涉及人為疏忽。
事主母親及哥哥今日(1日)出席電台節目回應事件,其母批評醫管局高層不承認責任:「我女有病,是我放將她放在聯合,是我一手做成,全部是我簽紙,責任在我身上。」她又形容,女兒現時半身不遂,「做人無意義,他們(醫護)無事發生,我們好痛苦、好漫長,阿女以後人生無希望。」事主哥哥則表示,醫生無解釋程序或存在中風風險,只稱風險低,更笑著指「出街比車撞都有可能」 。

事主的哥哥直言,妹妹去年十月一日頭痛前往聯合醫院求醫,後來呼吸出問題、手腳難以如常活動,11月在醫生建議下使同類固醇治療,但因效果不理想,醫生建議洗血,於頸內靜脈放導管,惟程序開始不久已懷疑刺穿血管,需即時檢查,發現事主胸腔出現積血,而當日下午三至四時妹妹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後,被該院醫生發現妹妹出現腦中風。

他透露,妹妹後來需接受腦部手術及打開胸骨的手術,至今仍半身不遂,未能進食或說話,醫生亦直言影響長遠。他認為,事件中醫護人員明顯有疏忽,包括事前沒有提到存在中風風險,而事後家屬向護士表示,事主眼神異常,但醫護當時只稱麻醉未過,他質疑醫護人員因此錯失留意中風徵兆的機會。

事主哥哥質疑聯合醫護存在四大疏忽,包括醫生在術前只稱風險低,未有解釋程序或存在中風風險,亦未有提及頸部進行程序風險較高,更笑著指「出街比車撞都有可能」。他稱,若事先知悉有關風險,會多一重考慮。他亦引述專家意見,指手術後病人的清醒指數應會逐步回升,惟妹妹在轉院前一直維持6分,認為醫護應考慮妹妹存在中風的可能性,但即使家屬提醒下,護士無將妹妹眼神出現異常的情況紀錄或向醫生報告。他認為或屬程序上出錯。

他又說,醫護事後多次重申,當時妹妹不論如何亦需轉院,不理解為何病人轉院期間醫護似是不用負責任,批評聯合醫護是推卸疏忽及擺脫責任。至於事後調查發現,首張電腦掃描(CT)已知妹妹有流血,他質疑兩名醫生查看報告時未有發現,或涉疏忽。

病人組織:應再檢視程序有否出錯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事件有否涉及錯失,視乎醫生事先有否講解程序的醫療風險及其他選擇,讓病人及家屬考慮;其次是手術程序或技術有否存在問題;以及出事後有否盡早發現以及早展開醫療程序。他認為,及早發現問題,以及盡快展開醫療程序屬醫護責任,而術後數小時病人未有清醒、家屬觀察到病人出現疑似問題,醫護卻沒正視。 彭鴻昌認為,今次事件應再找專家檢視當中程序有否出錯。

被問到會如何跟進,事主母親哽咽地表示,現時女兒連吞嚥都做不到,只想她能盡量康復;而事主哥哥則說,將會徵詢其他專家意見,希望有更全面及詳盡的分析,以及希望盡量協助妹妹康復,他期望醫院主動找他們討論責任及賠償問題。另外,他特別感激伊利沙伯醫院醫護,包括主診醫生及物理治療人員對妹妹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