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路連山道舊機電署總部重置區域法院 擬分兩座綜合大樓發展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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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在首份《施政報告》提及,政府擬將銅鑼灣加路連山道的前機電工程署總部,重置為區域法院,而用地旁邊則改劃作商業用途。
根據規劃署向灣仔區議會遞交文件所示,政府擬將區域法院分成兩座綜合大樓,並於中間預留行人天橋往來。此外,毗鄰位置將設兩座商業大廈,並設兩幅休憩用地。規劃署指出,改劃後的相關用地,將會提供不超過17萬平方米的總樓面面積。

重置後的區域法院將分為兩座大樓。(區議會文件)

據文件顯示,政府擬於前機電工程署總部興建兩座區域法院大樓,並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2)」地帶,最高建築物高度限制將由3層修訂為主水平基準上135米,最高樓面面積為7萬平方米。用地將新建一條行車通道,供車輛進出商業大廈及區院法院綜合大樓。

商業用地中,政府擬將「其他指定用途」改劃為「商業(2)」地帶,並把最高建築物高度限制由2層及3層,修訂為主水平基準上135米,最高樓面面積為10萬平方米,更會提供不少於6,000平方米的休憩用地。

商業用地將提供公共設施給市民享用,同時設有公眾停車場,包括100個私家車泊車位等, 以滿足區內對泊車位需求。此外,政府擬於商業發展用地預留地下接駁口,連接未來的地下行人通道,以通往銅鑼灣港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