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波案】李威廉收錢操控球賽判社服180小時 官斥影響球壇形象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在香港飛馬任球員兼預備組助教時,曾收取另一球隊標準流浪一名球員的金錢,從而要飛馬球員打假球,包括他在場外以戴帽方式,指示球員在指定時間入球或輸波,惟球賽結果卻未如預期。李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收受利益等罪名,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判李社會服務令180小時,並須歸還2萬元賄款給飛馬。法官判刑時指李的行為影響了香港球壇的形象,同時破壞香港作為廉潔城市的聲譽。

李威廉能免再入獄,他離庭時微笑向記者說:「滿意。」(許家希攝)
+4

官考慮李已被囚6個月

法官指,參考案例涉及貪污罪行,法庭多判處被告即時監禁式的刑罰,但考慮李被捕至今已被拒留6個月,加上事件被揭發至今已有19個月,社會服務報告內容正面,認為若李再被判刑會對他及其家人造成困擾。法官因應以上特殊因素,亦考慮報告顯示他有真誠悔意,判處李就兩項控罪各完成18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同時下令李將控罪涉及的2萬款項付予香港飛馬。

將於明天滿37歲的被告李威廉,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指他於2016年3及4月期間在數場飛馬的預備組賽事上操控球賽,並收賄款2萬元。他的律師今補充求情時稱,若李能免於入獄,將是李最難忘的生日禮物,他又稱會彌補過錯,不會重犯。李離開法庭時被問對判刑的看法,李微笑對記者說:「滿意。」

四名被告(由左至右):郭建邦、鄭禮騫、陳柏衡及李家豪全部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湯庸皓攝)

場外戴帽示意球員要入球

控方案情指,2016年3月23日,香港飛馬與球隊「標準流浪」作賽,李在賽事前,叫前鋒球員黃威在賽事的首15分鐘不要入球,當他在場外戴上外套的帽後,即要嘗試入球。惟上半場最終流浪以3比0領先飛馬。中場休息時,李叫黃在下半場要多入3球,黃沒有理會,飛馬最終輸掉賽事。翌日,有球員被發現收取由流浪後衛劉松偉叫人把一個黑色膠袋交給李,李最終獲報酬2萬。

要球員輸波卻贏波收場

另一場於同年4月13日舉行的飛馬對標準流浪的比賽中,有球員在開賽10分鐘前走近黃,叫他必須輸掉比賽,否則很多人遭殃,並要留意見到李戴帽後,便要輸波,這便可獲報酬15000元。賽事開始20分鐘,李便戴上帽子,但黃沒有理會,最終飛馬以1比0獲勝。

 

有外圍莊家涉操縱賽果

之後劉松偉向球員表示有人須為事件負責,並要飛馬的球員交出一萬元,而李亦因未能操縱比賽而感害怕。有球員之後亦表示他們須接受外圍莊家指示操縱賽果,以達到外國莊家要求便可收錢,否則便要賠償。李事後被捕,他警誡下承認劉曾給予指示。

同案另4被告全罪脫

同案另有4名被告,包括當時飛馬隊長郭建邦(30歲)、鄭禮騫(31歲)、陳柏衡(24歲)及李家豪(24歲),黃威則作控方證人,惟法官最後指黃證供不可信,裁這4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59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