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台慶食炸雞被罰15萬 食薄餅未受罰 指通訊局準則不一求覆核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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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2015年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中加插藝人即場食肯德基炸雞環節,被狠批是植入式廣告,通訊事務管理局翌年裁定無綫違規並罰款15萬元,無綫不服並提出司法覆核。無綫一方庭上指炸雞環節不涉嘔心情節,又指在早一年的台慶節目也出現食薄餅環節未有被罰,質疑局方罰則不一,案件今(16日)於高院開審。

無綫指2014年台慶有女藝員食薄餅並無受罰。(資料圖片)

申請人無綫電視今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通訊局則由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代表。

食薄餅無罰 食炸雞受罰

麥高義陳辭時指出,無綫早於2014年的台慶上,播放一個趣劇當中加插必勝客送外賣的環節,多名藝人一同食薄餅,有女藝員更稱:「咁大咁靚嘅pizza,好香喎,我好冧喎。」

麥指該環節展示必勝客的商標長達30秒但沒有被罰,惟今次肯德基炸雞的商標只展示14秒,卻被罰款15萬。麥高義批評通訊局準則不一。

無綫爭拗台慶安排女藝人食炸雞,並不涉任何不雅內容。(資料圖片)

內容只涉穿晚裝女藝人

麥高義又指,當晚的環節內容不涉嘔心、誤導及令人不安的情節,只是一班穿上晚裝的女藝人在電視前吃炸雞,他又開玩笑指女藝人當天只是徒手吃雞,更沒有用上餐具,內容沒有不妥,反而通訊局以高高在上之態去審視內容,並干預無綫的表達及製作自由。

無綫廣告收益2015年起下跌9%

麥高義續指,廣告收入為無綫重要的收入來源,有關收入更用以製作新聞及其他節目,是無綫依靠為生的重要一環,而無綫於2015年度的廣告收益更下跌9%,通訊局的決定無疑會窒礙市場發展。

「myTV SUPER」亦被罰屬荒謬

通訊局早前亦裁定無綫於2016年4月19日和5月18日的2集《東張西望》內,違規宣傳其收費網絡頻道「myTV SUPER」,並因而發出警告。就此,麥高義表示,「myTV SUPER」並非同屬免費電視牌照,不在政府的監管之下,故通訊局裁定無綫在「myTV SUPER」內賣廣告是荒謬的。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AL15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