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游蕙禎親撰求情信:輕視自己言論影響力 非好榜樣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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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及另外3名前議員助理,被控於2016年11月在立法會大樓內非法集結,法庭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今早(4日)判刑。游蕙禎呈上3封求情信,包括一封由自己親撰,透露其父母受癌症困擾,為了本案,昨已提前慶祝父親節。她又指,作為公眾人物卻輕視自己的言論影響力,並非好榜樣。游蕙禎的中史老師亦寫求情信指,自己第一次在選舉投票,便是投游蕙禎。

游蕙禎(張浩維攝)

游蕙禎在信中表示,由參與選舉起便分身乏術,無暇陪伴父母,回想自己當日行動雖是為捍衛自己理念,但作為獨生女,無思及雙親的憂慮,只期許她平安,自己反令雙親受委屈,遭受傳媒及外界追蹤騷擾,及聽到女兒遭人辱罵「畜生」,自己卻只能隱忍不發,雖近期終有時間陪伴雙親,卻官司纏身,面對本案審訊,就如在倒數可以陪伴的時間。

她透露,其父自2011年起確診鼻咽癌,及後擴散至肺部,健康狀況反覆,其母亦自2012年起大腸出現癌細胞。由於本案,昨已提前慶祝父親節,雙親難掩傷心,自己未來希望做個孝順女兒。

游蕙禎亦為擔任其議員助理的被告求情

游蕙禎亦提到,反思自己作為公眾人物,卻輕視自己言論影響力,言行未深思熟慮,並非好榜樣。她亦為擔任其議員助理的被告求情,指他們克盡己任,自己當日不應只躲在他們身後。游蕙禎表示,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

游蕙禎另外2封求情信,包括由其中史老師及時事評論員林鴻達分別所寫。前者讚許游蕙禎在學生時期已好為公義及為同學不平則鳴,由其出選起,便令他有感有新生代,自己作為西九龍選民,自己第一次在選舉投票,便是投游蕙禎。

林鴻達則指,第一次接觸游蕙禎,是批評她對公共巴士政策的資料搜集不專業,獲游蕙禎聯繫請教,形容她是謙謙有禮及有熱誠。

案中第三被告指,對當日魯莽行為感後悔,指其父患有第三期大腸癌,晚間須由他照顧。

梁頌恆與游蕙禎因宣誓不獲確認,最終演變成強衝入立法會會議廳而被控。(資料圖片)

梁頌恆及游蕙禎二人因宣誓風波被拒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更指他們是有組織地發動暴力衝擊,引致保安受傷。二人因此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以及一項屬交替罪名的企圖強行進入罪。